今日法律问答:集体建设用地:建议房产税从小产权房起征是何意图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句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多数人据此排除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开发小产权房,如,各地查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发的房地产。根据第一款第二句的规定,经依法批准,两类情形可以使用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其一,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
什么是农村建设用地
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用于建设自住房屋的土地,其使用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的分配和管理,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确保农民的住房需求得到满足,同时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集体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农村的工业、商业和公共设施建设。这类土地的使用,需要经过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并报县级以上政府批准。集体建设用地的合理利...
海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得用于建设市场化商品住房
一是根据本轮试点“入市土地不能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要求,《试点办法》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按照规划入市用于符合国家、海南省产业政策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内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包括工业、仓储、商业服务业、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养老、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文化体育、采矿等,但不得用于建...
【媒体解读】《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审议通过
经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可以按照其宅基地上已经确权发证的符合规定的住房面积1:1的比例,在相邻区域置换成拆迁安置房;宅基地住房确权面积小于280平方米的,超出确权面积部分按安置房建设成本价交纳费用后进行置换,置换总面积最多不超过280平方米;宅基地住房确权面积超出280平方米的部分,可予以相应的货币补偿。农村存量土地...
《上海市崇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答:本办法所指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商业、办公、工业等经营性用途(商品住宅除外),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二、入市地块的条件是什么?????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并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金华婺城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办法发布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4.宅基地使用权利人死亡,房屋无人继承且无人受遗赠的;依照第1项规定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集体应当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区“房地一体...
2.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乡镇(街道)企业的主体;3.其他经依法批准在集体建设用地上进行非住宅建设并使用的主体。三、确权登记面积市区宅基地使用权标准面积为135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已确权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面积按实际登记面积认定。房屋层数不超过两层且建筑面积在上述面积...
事关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官方解读来了→
黄业中:依据《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面积标准为:农民新建、改建房屋宅基地(含附属设施)总面积,使用农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40平方米,使用未利用土地(建设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主持人:办理宅基地遗留问题需提供什么资料?
一月一主题 | 农村宅基地常见问题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或生产队)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二十四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在一定年限内有偿使用。第二节土地征收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依法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