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发布,新增杠杆率、财务杠杆倍数等...
第十三条依法设立或授权的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资人,除适用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总资产不低于3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亿元,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总资产...
2024年资本项目外汇政策问答案例
答:可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取消了保证金账户内资金不得结汇的限制,允许交易达成或违约扣款时将保证金直接结汇支付。4.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应如何办理存量权益登记?答: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按照《外商投资法》相关规定,统一通过市场监督...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三项对比》(9.5-9.11)
如果发生担保项下主债务违约,银行应先使用自有资金履约,不得以反担保资金直接购汇履约;银行履约后造成本外币资金不匹配的,需经所属省级分局备案后方可办理结售汇相关手续。
周末重磅!金融监管总局三连发,全文来了!
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借款人及项目发起人等相关关系人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关系、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生产经营、核心主业、资产结构、财务资金状况、融资情况及资信水平等;(二)贷款项目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内容和可行性,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等手续情况,项目资本金等...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合理拓宽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及...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是指贷款人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办理银行贷款的主体除外)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
非金融企业的资本金、外债项下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使用应遵循真实、自用原则,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或其他投资理财(风险评级结果不高于二级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除外);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经营范围明确许可的情形以及中国(上海...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三项对比》(4.5-6.4)
3.境外发行人应在中国存托凭证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其境内主承销商(或境内相关代理机构)将更新后的《以新增证券为基础的中国存托凭证发行登记表》报送所在地外汇分局(外汇管理部)。变化:明确省级分局6.境外发行人在境内发行股票所涉的登记,参照本项指引办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三项对比》(7.1-7.5)
八、本指引所指所在地银行是指境内机构所在地外汇局所辖的银行。八、本指引所指所在地银行是指境内机构所在地外汇局所辖的外汇指定银行。九、《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一)》等15类资本项目业务申请表格式见“第三部分格式文本范例”表15-29。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三项对比》(7.6-7.9)_手机新浪网
2.经常项目支出按照经常项目相关规定收取材料;资本项目支出提供经外汇局(银行)登记或外汇局核准文件。2.经常项目支出按照经常项目真实性审核要求收取材料;资本项目支出提供经外汇局(银行)登记或外汇局核准文件。(3)原币划转3.原币划转①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向资本金账户(含更换开户银行业务、外商投资企业以境内外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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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是指贷款人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办理银行贷款的主体除外)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