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龄青年婚恋困难原因竟然是彩礼?必听婚姻律师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双方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身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时,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项、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了相应的责任后果。这表明《民法典》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持禁止态度,并规定了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以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彩礼后,因要求返还产生的纠纷,适用本规定。第二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
规范彩礼认定范围、彩礼返还原则、诉讼主体资格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了三种可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但是,近年来,涉彩礼案件呈现以下两个新特点:一是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且已共同生活,但是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二是仅按当地习俗举办...
合理确定彩礼返还规则 妥当平衡当事人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能够主张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三: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其二,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其三,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对其中第二种情形进行反对解释,似乎可以得出一个...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读之——(七)彩礼返还
在法律层面上,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还是《民法典》,对彩礼纠纷问题均未予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在司法解释层面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完全延续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人民法院案例库关于彩礼返还的权威案例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关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应返还彩礼的规定,应当限于未共同生活的情形(www.e993.com)2024年11月28日。已经共同生活的双方因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但在审理彩礼返还纠纷时,不应当忽略共同生活的“夫妻之实”。本案中,双方当事人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按照当地习俗举办...
新司法解释确立两条彩礼返还规则,“共同生活”或实质恢复事实婚姻...
原来,“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法院要支持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诉求。一些男性为了避免彩礼或其他财务损失,会拒绝跟女方领结婚证,新规则把这一“漏洞”给堵上了。因为理论上,男方给付彩礼但不领证,在与女方生儿育女之后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用司法裁判让彩礼回归公序良俗
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并划定了彩礼的返还标准。如其规定,在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
当爱已成往事,“你要的彩礼钱”怎么办?
彩礼系按照当地习俗,以订立婚约为基础,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由一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向另一方当事人及其亲属给付较大数额的金钱或财物。给付彩礼的目的是希望与对方缔结婚姻关系。关于彩礼问题,从《婚姻法》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均未作规定,彩礼问题虽没有被法律明确予以认可,但其已经长期存在于中国社会,有广泛的...
让彩礼定位于“礼”而非“财”,最高法聚焦涉彩礼纠纷案征求意见
界面新闻注意到,1950年、1981年《婚姻法》以及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都规定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2004年开始施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首次对返还彩礼的情形做出了具体规定。《婚姻法》废止后,《民法典》第1042条第1款也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