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未经备案的业主委员会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行政机关不予备案的行为针对的对象即是申请备案的业主委员会,如果不赋予其原告资格,其合法权益无从保障,因此,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未备案)起诉行政机关对该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决定不予备案的行为,具有原告主体资格。裁判文书具体阐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粤行申1441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
典型案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未经备案不影响其诉讼主体资格
阅读提示: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于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的性质以及任期届满后业主委员会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均无明确规定。本文拟通过福建省高院一则典型案例,对业主委员会不能成为被告或原告这一问题进行研讨。裁判要旨业委会任期届满后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应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一是业委会的权源及性质,二是业...
换届后的业主委员会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吗?
所以,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具有诉讼主体资格。03法官说法物业服务水平关乎民生,是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社会治理问题。妥善处理物业纠纷是人民法院发挥司法服务职能的现实需要,也是司法助推社会治理不断优化的重要路径。根据过往案例,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认定是当事人双方的争议焦点。有的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对之前任期已经...
法治面|业主投诉小区违建15年无果,有资格起诉监管部门吗?
业主委员会不起诉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或者占总户数过半数的业主可以提起诉讼’的规定。故刘丽娟与东莞城管局查处该小区违法建设的处理结果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不具有提起本案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刘丽娟不服一审结果,提起上诉。2023年5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也以涉案违建未对上...
姜彩熠:业主原告资格惹争议,建议撤销或废止行诉法解释第十八条
第一款规定:“业主委员会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业主共有利益的行政行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第二款规定:“业主委员会不起诉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或者占总户数过半数的业主可以提起诉讼。”六位业主起诉镇政府两起行政案件接连败诉,引发了姜彩熠律师对第十八条的思考。
业主舆论监督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司法审查要点
司法实践中,业主的舆论监督引发的名誉侵权纠纷,主要是业主与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公司或其他业主之间,通常因小区公共设施、维修资金的使用或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的履职情况等小区公共事务发生争议,进而通过微信群发布言论、张贴大字报、向有关部门投诉等方式,反映、披露、批评某一个或一类问题、事项,或对他人进行道德上的...
业委会是否存在“违法”这一说?
由于没有法律规定,根据物权法定原理,既不能从法律上认定业主委员会具备法律主体资格,亦不能从法律上认定其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如果这个结论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不具备违法主体资格的:首先,对于行政机关,法无授权即禁止,法律是否有授权其认定尚不明确的“法律主体资格”认定违法与否的规定?如果不是法律上的人,责任...
最高法“行政审判讲堂”第一期答疑实录
业主委员会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其他组织”,也就是《民法典》规定的“非法人组织”,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可以作为行政管理的对象,进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司法解释明确了业主委员会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原告资格。《行诉解释》第18条第1款“业主委员会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业主共有利益的行政行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适法观点选编(二)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规划之外,小区道路上新增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综上所述,小区道路上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开发商;规划之外新增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观点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5月出版。
实务研究|最高院民一庭 民事审判 29个前沿问题
如果当事人争议的核心是房屋买卖,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益纠纷,处理时涉及房改政策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当事人争议的核心为是否适用房改政策以及如何适用房改政策的,不属于民事权益纠纷,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不宜作为民事案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