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首次发布七个海事审判指导案例|船舶|海商法|承运人|海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托运人既包括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契约托运人,也包括向承运人交付货物的实际托运人。在收货人没有向承运人主张提货或者行使其他权利的情况下,因目的港无人提货而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作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缔约方的契约托运人承担,实际托运人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味·智享集丨运输工具外的旅客人身伤亡责任认定——兼评《民法...
安全运输义务是承运人的主给付义务,旅客于运输工具外伤亡不影响承运人构成违约;从免责事由层面,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是否承担责任应以债务人承接的给付风险的解释为判断标准,承运人因第三人原因违约亦不免责;从责任承担范围层面,存在第三人侵害时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构成片面连带,而非责任竞合,不能类推...
孟梧茜|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的效力性研究
首先,作为出租人,其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租船合同,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租船合同约束。其次,作为承运人,他要及时向承租人开出提单以证明其签收了这批货物,作为提单的签发方自然要受到提单的约束。在海运实务中,出租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保证租船合同中的约定和提单记载的权利义务相一致,通常会在提单中注明将租船合同...
全国人民法院:关于涉“违约责任”纠纷的45则裁判要旨
向买受人交付具有完整、清洁权利的标的物,保证第三人对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是出卖人应向买受人负担的法定义务,也是诚信原则和买卖合同法律性质的内在要求。附着于房屋之上的第三人承租权,将对房屋买受人的所有权构成限制,在买受人未知情且同意的情况下,出卖人将附有第三人承租权的房屋交付买受人,违背了前述...
王祺|海运价格监管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第三,对运输合同规定承运人的强制缔约义务,而该义务的立法目的是克服班轮公司的垄断,在上文所述的案件当中法院观点也佐证国际海上集装箱班轮运输是服务于国际贸易的商事经营活动,不属于公用事业,不具有公益性,也不具有垄断性、价格受严格管制的特征,因此其运价的制定由市场自动调节,承运人不得不合理拒绝托运...
《民法典应知应会200条》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21.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哪些义务?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www.e993.com)2024年12月19日。22.小花遭父亲虐待,父亲被法院撤销监护权后,有义务继续付抚养费吗?有。《民法典》第37条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95条裁判观点(2023年12月修订)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02、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民法典重点条文①:国庆出行,旅客乘运义务有哪些?
购票短信也不是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证明。在旅客购票后、检票上车前,旅客可以退票、改签,而手机中保存的购票短信却不会变化。因此,购票短信具有证明的作用,仅能证明旅客曾经有过购买车票的行为,并不必然表明旅客享有该短信记载的客票权利。3.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应及时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
总则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本章共十六条,是关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章规定了什么情况下合同权利义务终止,解除合同的条件、程序及解除合同后责任的承担,抵销的条件、程序,提存的条件、程序,债务的免除,债权债务的混同,以及后合同义务等。
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有什么区别?货运纠纷律师
两者的区别主要有四点:一、从事的业务不同;二、适用的法律不同。前者适用《民法总则》和《合同法》,后者适用《海商法》;三、权利义务不同。前者承担民法上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后者是承担承运人权利与义务,诉讼时作为承运人身份与实际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四、提单权利不同。无船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是物权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