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审理民间借贷与其他法律关系纠纷的界定与处理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01、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通过调解、...
民间借贷利息的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7条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按前款计算,借款人...
民间借贷中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其他费用并存时,出借人能否一并主张...
逾期利息着眼点在于“利息”,衡量的是资金成本问题,即使当事人没有约定,按照本规定(注: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28条规定,出借人仍然可以主张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或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举轻以明重,借款期限内尚需支付约定利息,借款逾期后更应...
民间借贷利率“保护线”为何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学林表示,最新规定主要考虑了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的历史沿革、市场需求以及域外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规定等因素。“确定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作为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有助于人民群众对此标准的理解和接受,也体现了司法政策的延续性,同时,这一标准也接近多数国家和...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利滚利”的约定能否获法院支持?
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法律保护的利率标准,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以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
【普法课堂】自己贷款没还清,借钱给人合法吗?
关于贷款转贷的不法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www.e993.com)2024年10月17日。法院会认定整个借款合同无效,这意味着合同约定的利息、违约责任等均无效。法律上如何认定出借的资金是否属于“转贷资金”,结合《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规定,借款人能够举证证...
纪小槌说法丨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常见相关问题
(一)2015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对利率上限的规定为“两线三区”,即:1.年利率在24%以下的利息受到法律保护;2.年利率在24%~36%之间,出借人起诉主张该区间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是借款人自愿已经履行的,司法亦不再干预;3...
最高法:民间借贷利息上限规定(附利息表),超付的可抵本金
最新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
能否主张?如何认定?关于民间借贷利息,这些法律常识要知道
(二)如果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第二十八条6法定利率上限是什么?(一)2015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
最高院:非法集资犯罪与民间借贷案件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认定
第六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8月60,法释[201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