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
云南昭通:各县政府可有偿收回闲置土地,但应量力而行,不得增加隐性...
二是各县(市、区)结合辖区实际,在城市更新、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中,以货币化安置为基础推行房票制度,征收人向被征收人发放房票,被征收人在各县(市、区)购买商品住房,可凭房票抵扣房款,房地产企业凭房票与政府结算。三是允许将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
最高法行政庭关于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法律性质等有关问题的复函
一、行政机关作出无偿收回闲置土地使用权决定,针对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认定收回土地使用权行政决定法律性质的意见》([1997]国土法字第153号)第五条规定,我们倾向于该行为属于行政处罚。二...
最高法院:土地闲置满两年,哪些理由可以阻止土地被政府收回?
因高速公路封闭造成土地使用权人无法开工建设,属于因政府原因造成的动工延迟,政府无权以土地闲置为由无偿收回土地。二、因相关地块未出台明确的规划指标,拟定的规划设计方案未获得审批通过,土地使用权人无法开工建设,属于因政府原因造成的动工延迟,政府无权以土地闲置为由无偿收回土地。案情简介一、1993年2月25日,...
“闲置土地”或被无偿收回 抵押权人如何保护
“政府收回闲置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法可依的。”南方财经法律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兼首席研究员卜祥瑞这样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开发商应缴纳出让价款20%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也...
老律师经验谈之四十七:土地闲置纠纷维权的关键-分清责任
(六)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其他行为(www.e993.com)2024年11月9日。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闲置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第二,处理的过程中不讲程序随意性太大,而因为程序问题而产生争议。实践中,有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缺少法治思维和诚信原则,不重视对土地受让人的权益保护,在处理土地闲置的过程当中,严重违反法律程序,损害土地受让人的合法...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对土地经营权人闲置、荒芜耕地的处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四章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二十八条建设占用土地,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用途管制以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后,未实际占用土地怎么办?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从上面的这条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到,如果在确定了征收范围,且发布了土地征收预公告,或是土地征收已经获得了批准,但是相关部门并没有实际上占用土地,那么,倘若超过了一年,甚至是...
鼓励农民“放弃宅基地”,意味着什么?
前一天,6月20日,凤阳县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纳入2024年土地增减挂范围内和县房屋征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纳入征收范围内的项目,涉及需要安置宅基地的本县农村居民,如自愿...
襄阳市2024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一地一策项目第二次公告
襄阳市2024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一地一策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