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试图以居住权对抗执行?法院强制涤除后依法拍卖!
因此,房屋上设立居住权并不影响在执行程序中处置该财产,人民法院在特定情形下有权强制涤除涉案房屋上的居住权。二、强制执行过程中要保护合法的居住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四条明确,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
恶意为案外人设定居住权对抗执行
同时,为了避免被执行人以唯一住房的理由逃避执行,造成胜诉债权无法及时兑现,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中明确,被执行人以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执行异议,存在三种不予支持的情形,即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执行依据...
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能否被法院强制执行
细究上述规定,唯一住房并不等同于法律规定的“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即如果不是生活所必需,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仍然能够被法院强制执行。《规定》指出,以下三种情况下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是能够通过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实现居住需求的;二是恶意转让...
什么?唯一住房不能被强制执行?
因此,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指出,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也能执行,比如常见情形有:(1)被执行人的配偶或子女名下有其它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2)执行依据生效后,如果有被执行人为“躲避债务”将其名下的其他房产转让他人,导致现在执行的房屋成了其生活所...
唯一住房什么条件下可以执行?什么情况下应豁免执行?
上述规定背后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255条,之所以豁免的原因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的基本居住权,体现执行的人道主义精神。这个规定其实并没有将数量列为标准,“生活所必需”才是核心条件,只是通常情况下唯一住房体现了生活所必需这一点(但不绝对),因此习惯用“唯一住房”来阐述这个问题,所以本文沿用。除此...
执行实务 | “老赖”的唯一住房能否强制执行?
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www.e993.com)2024年9月16日。该条款的本意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居住权,不使其“流落街头”,但在实施过程中被部分被执行人恶意利用逃避执行。那么,这项规定真的适用于所有情况吗?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能强制执行吗?需要满足哪些...
居住权在执行程序中的适用
我国民法典将居住权确立为用益物权,分为人役型和用益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原则上也不得出租,一般无偿设立且期限较长,但也赋予当事人可以对居住权内容进行约定的权利。虽然民法典对居住权的移转和流通进行了严格限制,但强制执行并不以当事人之意愿发生转移,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情况下,强制执行往往...
设立了居住权的房产能执行吗?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其次,谭某将唯一住房赠予女儿刘某,且双方有协议约定谭某对涉案房产有永久居住权,在赠予合同附有终身居住的条件下,刘某有保障谭某居住需要和安享晚年的义务,刘某对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也因赠予人享有居住权而受到限制。因此,涉案房产暂未达到可执行的条件。张某可待具备执行条件时,另行申请恢复执行。综上,法院...
设立了居住权的房产,能被执行吗?
张某可待具备执行条件时,另行申请恢复执行。综上,法院判决不得执行上述房产。该判决已生效。法官解析,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该案中,从受赠子女的角度来看,子女作为受赠人完成过户登记之后,就应当履行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同时子女对...
【以案释法】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能否强制执行?
可以看出,“唯一住房”不是挡箭牌,“唯一住房”是否能够执行,应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评定其“唯一住房”是否就是其“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并结合法律规定,在确保执行申请人一方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的同时,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对于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