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合同型居住权的成立标准及权利冲突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的权利范围限于“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占有和使用,明确排除居住权人享有收益的权利,体现立法对居住权保障弱势群体的功能定位,即居住权人无权将住宅用于居住之外的其他用途,如商业经营等。依物权类型固定理论,此为居住权权利内容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得约定...
老人把房子赠与子女后有居住权吗?法律专家解析权益保障
居住权的存在不会因房产易主而消失,居住权人在权利有效期内仍可继续居住。值得注意的是,居住权的引入使得房产交易中增添了额外风险,买家需仔细核查房产是否设有居住权。陈女士对上述解答表示满意,并与家人进行了沟通。最终,出于对父母的体谅,他们的孩子决定不接受房产赠与,让父母安心继续居住。通过这次咨询,陈女士...
2024《民法典》法律日历 | 第十七期:居住权
在双方无另外约定的情况下,老张不得出租。《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到第三百七十一条新增了居住权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居住权合同订立的要求以及权利义务。居住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增设的目的,就是要凸显房屋的居住属性,保障居住人,尤其是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有房可住。
继承父母的房产“新政”变了!四部门明确,2024年按“新规”处置
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房屋的全部或部分所享有地占有、使用的权利。这个权益可无偿设立,但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的时效有多久呢?看签署的合同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时,居住权就消灭,如果居住权人死亡的,这个权益也会自动消灭所以,倘若老人去世前将房子的居住权给到了子女以外的人,那么子女也是无法继承...
居住权在执行程序中的适用
民法典增设居住权制度,规定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但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流通性受到严格限制。但居住权在强制执行中的地位和角色不同,面临的权利义务也有所不同。当居住权作为执行标的或附着于执行标的之上时,不应拘泥于居住权的人役性,而应专注于居住权的用益性,承认居住权具有对价属性。在居住权难以实现或与其他权...
老人将房产赠与女儿,却被转手出售!房子还能要回吗?
北京一位年近七旬的老太太,将名下房产转让给女儿,并签订了《承诺书》以及《赠与合同》,事先与女儿约定了“居住权”(www.e993.com)2024年10月9日。其间,二人产生矛盾,女儿却要将房子卖掉。这位母亲的权益该如何保障?房子还要得回来吗?签承诺书约定居住权老人将房产赠与女儿家住北京市房山区的张老太太已年近七旬,只有一套100平方米...
老人把房子赠与子女后有居住权吗
按照法律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也就是说,如果陈女士事先办理了居住权登记,产生了对世效力,即使她的儿子卖了房子,陈女士也可以根据已设立的居住权继续居住。需要注意的是,针对居住权的规定,在今后的房产交易当中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购房人的购房风险,需要购房人在交易时更加谨慎,...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但该处分行为不得妨碍居住人的居住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也就是说,如果陈女士事先办理了居住权登记,产生了对世效力,即使她的儿子卖了房子,陈女士也可以根据已设立的居住权继续居住。需要注意的是,针对居住权的规定,在今后的房产交易当中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购房人的购房...
同是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为何结果迥异?
为感谢张年对自己的照顾,唐全主动提出签订协议书,约定其只享有房子的居住权,待其百年后,该套房屋的一切权益归张年所有。2019年,老房拆迁,唐全在惠山区某小区获得了一套安置房。唐全与张年先后于2021年、2022年去世。为了便于取得安置房所有权,张年的妻子李红和女儿张贝贝诉至惠山区法院,申请指定惠山区民政局...
《民法典》解读:49大亮点梳理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物权法》规定使用期限最长七十年,如继续使用需再签订合同,缴纳费用。是否缴纳费用、缴纳多少费用等等问题,《民法典》授权单行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后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5.居住权入法实现物尽其用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