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效力及于其他连带责任保证人
《担保法》第十二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
...人承担责任后,通过诉讼程序还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方式行使追偿权
第一种意见认为,抵押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依据生效判决申请法院执行债务人是其行使追偿权的合法方式,法院受理其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理由是:作为担保人的追偿权,本质上是一种代为请求权,担保人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自有财产代为履行债务后,代替原债权人的地位。如果判决中判明了抵押担保人的追偿权,抵押...
最高法院:债务到期后主债务人破产,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计算受何...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因此,连...
最高法院 陈龙业:债务加入人追偿权的体系化证成与适用
《民法典》第519条关于连带债务追偿权的规定明确限定为对超出相应份额的部分,有权向未足额履行的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而在债务加入的规定中,债务加入人系在其自愿承担的范围内履行债务,并无超出份额可言,故也就不能行使追偿权。第三种意见可以概括为“综合折中说”。该意见认为,对于债务加入人的追偿权,如果...
最高院:即使债务人的债权未确认,债权人也可代位行使追偿权!
也就是说,你的债务人的债权是否明确合法均不影响你行使代位权。你的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债权关系在代位权诉讼中进行确认即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相对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依法应当适用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代位权诉讼中,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债权人的主张不符合代位权行使条件的,应当驳回...
合同编通则解释涉第三人规定梳理与解读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第504条越权订立的合同效力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
【法答网问题研究】高圣平:混合担保中担保人之间的内部追偿权 |...
??一、保证人与物上保证人之间原则上不能追偿依据《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13条第3款的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原则上不能相互追偿,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基于《民法典》第518条第2款关于“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
以案说法:配偶以担保人身份签字的借款 同属夫妻共同债务
本案系追偿权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本案中,姜某作为借款人负有向某银行偿还借款的义务,因其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张某作为担保人向债权人...
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加入的区分认定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首次对债务加入作出明文规定,该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根据上述法条规定,债务加入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合同关系,第三...
精品工程|债务加入人实际履行债务后是否有权对债务人进行追偿?
”依据民法典的上述规定,债务加入人与原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民法典和司法解释并未规定债务加入人承担完连带责任后是否有权向原债务人追偿。若债务加入人与原债务人之间存在关于追偿权的约定,则学术界和实务界对于此种追偿权的效力均不持异议。但若债务加入人与原债务人之间并无相关约定,则这就成为了债务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