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法务微窗】面临公司僵局,股东能否请求解散公司?
结合A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表决权比例及目前的股权结构可知,南辕公司与北辙公司对于表决事项均享有“一票否决权”,但双方关系持续失和的情况下,后续无法作出有效股东会决议,也无法完成董事换届选举。此外,双方均向临时股东会提交有关解散A公司等议案,亦表明均无继续经营管理A公司的意愿。可见,A公司经营管理已经出现严重...
王红霞:新公司法股东失权制度检讨|浩略法学
当股东所持股权超过法定或章程规定的控股比例,其不仅享有相应比例的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还能够基于资本多数决规则对股东会决议发挥重大影响,也即享有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决定权或否决权,在此简称为股权的控制权能。股权的控制权能并不具有可分割性。通常,控股股东必须完整行使其股权才能发挥其控制效果...
槌音·析案 | 一票否决权的适用范围应审慎认定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由此可见,法律允许有限责任公司对一票否决权进行自主约定,但应当在公司章程中体现。实务中,各方...
面临股权稀释,如何保障公司创始股东的控制权?!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单个股东独自或多个股东共同拥有67%以上的股份,那么其就拥有了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和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51%——相对控股根据《公司法》规定,除了上文提到的七种情形外,公司运营中的其他事项需要经过半数以上拥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生效。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单个股东独自或多个股东共同拥有51...
《公司法》修订对PE行业的影响与应对——私募股权基金募投管退篇
前述规定将会导致被投企业的股权结构的不稳定性增大。然而,一方面,被投企业的股权结构往往决定被投企业的运营和管理,股权结构的变化在相当程度上会影响被投企业运行状态的稳定性和可控性;另一方面,私募基金对被投企业进行投资,主要系出于对被投企业的创始团队的认可,如创始股东因未按期缴纳出资而失权,甚至丧失对被...
新公司法对企业的影响和应对思路
新公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规定股东未实缴出资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须在出资不足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经催缴后在宽限期仍未缴足的,董事会有权通知该股东失权,失权股需在六个月内转让或减资注销,否则其他股东须按比例缴足(www.e993.com)2024年9月19日。该修订极大地加重了设立时其他股东的责任,原规定仅要求设立时其他股东在“非货币出资...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对外投资事项问询...
净资产等其他考虑;(2)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科实华盈持有的领为军融股权,是否属于在未履行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实施重组计划,本次交易与前次重组方案是否构成一揽子安排,是否符合规则要求;(3)公司后续是否有在重组方案之外继续投资领为军融的计划,是否与交易对方及相关主体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整体价值。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公允的原则,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事项。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11、一票否决权: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无一票否决权;12、管理模式及决策方式:本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不低于三人,其中基金管理人提名2名委员,公司提名1名委员(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终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组成根据实际募资情况决定。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