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收藏!苏州/无锡/川渝各地公布的典型劳动争议汇总!|第30案
2024年5月9日 - 百家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本案中,用人单位以女职工在产假、哺乳期未完成预定业绩而降职降薪,实质是降低产假、哺乳期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客观上损害了女职工在特殊时期应当享受的合法权益。本案中,法院认定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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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典型案例:涉调岗、虚假打卡、末尾淘汰、新业态用工、产假...
2023年10月27日 - 网易
至于2020年2月产假期间额外提供劳动的工资,人民法院认为,支某于2019年10月18日顺产生育,其可享受的产假应于2020年2月23日期满,在此期间文化传播公司认可支某一直居家在为其处理部分出纳事务,故应当按照约定的每月4055.50元工资标准支付支某2020年2月1日至同年2月23日产假期间额外提供劳动的工资报酬3041.63元。对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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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文件】公司管理制度及审批流程标准
2022年3月17日 - 网易
(2)劳动合同期限规定:首次签订期限为一年(包含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不享受公司其他待遇;续签视公司及项目需要,员工职务或职称报项目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后核定不同期限签约。(3)所属公司人员个人档案及劳动合同均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存档。8、转正管理员工试用期满前10天,由本人提交试用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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