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刑事案件中如果对执行标的异议的,如何救济?能复议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刑事涉财产执行规定》)第14条,刑事案件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5条的规定。法院审查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足以阻止执行的实体权利的异议、复议,应当公开听证。该款没有区分执行行为异议还是执行标的异议,统一规定应当公开听证。
最高院:对法院执行有异议不知道该怎么办?可以执行信访监督!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法院拖延执行或怠于执行的行为,或对执行标的有异议,分别可以通过执行异议——复议或执行异议之诉,或申请升级法院、检察院执行监督来救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执行法院自查自纠、上级法院指令监督、同级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等执行监督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裁判观点选编(第11辑)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如果发现协助执行通知书有错误,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30条规定的精神,及时作出纠正,纠正文书应送达协助执行单位及相关当事人。25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圳市华旅汽车运输公司出租车牌照持有人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异议案的复函》经研究,同意你院...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如何参照适用“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系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而制定,而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实体审理,以实现实质公平为目标,目前多参照上述规定进行裁判。“名下无其...
法官讲堂丨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解读 第十一期(总第四十一期)
5月28日,应县人民法院法官讲堂第十一期开讲,由立案庭副庭长李渊担任主讲人,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作专题解读,全体干警参加学习。课堂上,李渊结合结合自身工作实践与专业知识,逐条逐句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系统梳理和详...
不动产买受人排除强制执行要件及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范围|全国法院...
1.在金钱债权执行中,商品房消费者之外的一般房屋买受人请求排除执行时,应当严格把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的适用条件,不宜进行扩大解释,原告提出实体异议所依据的权利应当是所有权等物权性质的权利,或者是特殊债权(www.e993.com)2024年9月20日。
不服执行复议裁定后申请执行监督的期限问题
不服执行复议裁定后申请执行监督的期限问题2023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办理执行监督意见》)第五条第一款对申请执行监督期限作出了新的规定,但对新旧司法解释如何衔接适用,尚缺乏明确规定,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认识误区,对如何确定申请执行监督期限的起算点,...
最高院:权利人对终结执行或执行完毕有异议的,如何救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人民法院终结执行行为提出执行异议期限问题的批复》中进一步明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
执行异议是什么?执行异议怎么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2.相关证据材料;3.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类型梳理与裁判思路
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决定》两个司法解释,执行异议和复议制度日臻完善。二、执行异议之诉的主要案件类型一是案外人基于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合法占有、到期债权的执行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