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
一、修订草案第二章对学校国防教育作出规定。有的常委委员、地方提出,做好学校国防教育是征集高素质兵员的基础,修订草案应当体现学校国防教育对征兵工作的重要作用。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一条,规定:“学校国防教育应当与兵役宣传教育相结合,增强学生依法服兵役意识,营造服兵役光荣的良好氛围。”二、修订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年修订版全文)
第七条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义务,同时享有公民的权利;由于服兵役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第八条军人必须遵守军队的条令和条例,忠于职守,随时为保卫祖国而战斗。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随时准备应召参战,保卫...
【以案释法】宪法知识篇之拒服兵役仅仅是被部队除名这么简单吗
依照法律服兵役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对此我国宪法、国防法、兵役法均有明确规定。成为军人,就意味着肩负重要使命。应征入伍后,不可出现拒绝服兵役的情况,否则即违法,不仅会被部队除名,还将受到严厉的惩罚。不同地区对于拒服兵役的行为惩戒措施不完全一样,但通常会包括:经济处罚,户籍永久备注“拒服兵役”字样,不得录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自2024年9月2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结合政治教育和组织整顿、军事训练、执行勤务、征兵工作以及重大节日、纪念日活动,对民兵进行国防教育。民兵国防教育,应当以基干民兵和担任领导职务的民兵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制度,保证受教...
最新修订!国防教育法全文发布,多处提及退役军人
第二十三条??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结合政治教育和组织整顿、军事训练、执行勤务、征兵工作以及重大节日、纪念日活动,对民兵进行国防教育。民兵国防教育,应当以基干民兵和担任领导职务的民兵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制度,保证受...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京举行 审议国防教育法修订...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骆源作的关于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草案二审稿体现学校国防教育与兵役宣传教育相结合,明确驻地军事机关在组织学生军事训练中的职责、学生军训的内容、对预备役人员进行国防教育等。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作的关于统计法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涨知识:宪法对于国防军事的制度规定有这些→
宪法修改委员会研究后认为:党对军队的领导是政治上的领导、事实上的领导,宪法序言规定的党在国家的领导地位就已包含了党对军队的领导,不必在条文中再予规定。因此,一九八二年宪法在序言段中实际上确认了党对军队的领导制度。明确武装力量的性质和任务
我国宪法关于国防军事规定的制度内涵(下)
因此,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保卫祖国”是指保卫国家领土完整、主权独立、政权统一以及捍卫国家的尊严;“抵抗侵略”是指抵御抗拒外国及...
兵役法修订草案公布,义务兵服现役仍为2年
第七条现役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义务,同时享有公民的权利;由于服兵役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第八条现役军人必须遵守军队的条令和条例,忠于职守,随时为保卫祖国而战斗。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随时准备参战,保卫祖国。现役军人和预备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全文来了!
第七条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义务,同时享有公民的权利;由于服兵役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第八条军人必须遵守军队的条令和条例,忠于职守,随时为保卫祖国而战斗。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随时准备应召参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