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发布《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
要求有履行能力的罪犯必须在履行完后方可减刑、假释;确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不认定确有悔改表现,不予减刑、假释;确无履行能力的,不影响对其悔改表现的认定。《规定》还明确罪犯被裁定减刑、假释后,发现其虚假申报、故意隐瞒财产,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减刑、假释,完善了有关配套制度。针对司法实践中履行能力判断难的...
减刑假释检察监督 遏制“高墙腐败”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3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启动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剑指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要求重点监督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情况,严查背后的司法腐败。按照高检院印发的《关于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通知》,活动将在5月底结束清理...
最高法减刑假释新规定:减为无期徒刑五年内不予减刑
《规定》新增对决定终身监禁的贪污、受贿罪犯不得再减刑、假释的规定。对死缓考验期内故意犯罪但尚未达到情节恶劣,不执行死刑的罪犯,在明确死缓执行期间重新计算的同时,新增了“减为无期徒刑后,五年内不予减刑”的从严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的夏道虎庭长介绍,本次修改,在2012年《规定》29个条文的基础上,修改条...
司法部:倒查近三年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案件
司法部将对近三年监狱办理的金融犯罪、职务犯罪、涉黑犯罪的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要逐案复核,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提请办理,是否有编造考核材料,组织虚假鉴定和相关评估报告的情况。高血压等一般不予保外就医为防止一些罪犯借保外就医这个渠道跑路,李豫黔透露,司法部与最高法和最高检将联合...
最高法最新司法解释:贪贿被判终身监禁不得减刑
《规定》对于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减刑条件有着严格规定,例如明确了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职务犯罪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减刑后的刑期最低不得少于二十年有期徒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职务犯罪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一般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立功表现或者...
对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规定的解读
本院认为,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第一条规定,对拒不认罪悔罪的,或者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不予假释,一般不予减刑(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本案中,罪犯庞某在服刑改造期间虽然能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但本院综合考察该犯犯罪的...
减刑假释检察监督 遏制“高墙腐败”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3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启动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剑指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要求重点监督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情况,严查背后的司法腐败。曹建明:严惩司法腐败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的解读
根据上述规定,对一般犯罪来说,财产性判项的执行情况,并不影响减刑,但会影响假释。财产性判项是否得到执行,体现的是罪犯的认罪悔罪情况,该规定确立的一个评判标准就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但在之后的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只要有财产性判项未执行完毕,一律不予减刑、假释的倾向。有些地方,只要有...
减刑、假释审查财产性判项怎样执行?最高法发布
第四条罪犯有财产性判项履行能力的,应在履行后方可减刑、假释。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不予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除法律规定情形外,一般不予减刑、假释。罪犯确无履行能力的,不影响对其确有悔改表现的认定。罪犯因重大立功减刑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一般不受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的影响。
京都释法 | 对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规定的...
本院认为,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第一条规定,对拒不认罪悔罪的,或者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不予假释,一般不予减刑。本案中,罪犯庞某在服刑改造期间虽然能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但本院综合考察该犯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