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物业,可由物业服务人代业主缴纳水、电、气费用。总分表之间的差额据实分摊,具体分摊金额由物业服务人定期公示。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缴费区域的显著位置,将服务等级、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长期公开。第二十三条??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物业,可由物业服务人代业主缴纳水、电、气费用。总分表之间的差额据实分摊,具体分摊金额由物业服务人定期公示。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缴费区域的显著位置,将服务等级、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长期公开。第二十三条??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
二次供水设施实行专业化维护管理!新《佛山市供用水管理规定》施行
《规定》明确,新建、改建、扩建住宅项目应当“一户一表、独立计费”,小区内绿化、消防等不同性质的用水应当分开计量收费,由建设单位统一报装用水,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已建住宅项目配建的供水设施系统未实现“一户一表、独立计费”的,各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订方案逐步取消区域性总表,保证“一户一表、独立...
唐山人注意!电动车充电收费最新标准!
一户一表(一档)、电采暖用电不满1千伏:0.5050元/千瓦时;农村综合变下:0.5200元/千瓦时;1-10千伏及以上:0.4550元/千瓦时。02合表、多人口、非居类居民用电不满1千伏:0.5212元/千瓦时;农村综合变下:0.5362元/千瓦时;1-10千伏及以上:0.4712元/千瓦时。查看政策全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防治水害,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对水资源...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供水...
(一)供水成本和费用的核算应遵循《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www.e993.com)2024年10月2日。(二)城市供水价格定价成本和费用的确定按照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核定。(三)城市供水价格包含的税金按国家税法规定核计。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_蚌埠...
第八条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应执行国家、省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第九条二次供水设施的选址、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工程技术规程,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新建住宅供水工程设计方案中必须包括水表出户、一户一表、计量到户的设计内容,供水企业应当参...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城镇...
阶梯水量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一级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二级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用水需求的原则确定,并根据实施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具体可以参考《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因地制宜确定用水量分级标准。各地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快推进城镇供水“一户一表”改造,供水企业要积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物业,可由物业服务人代业主缴纳水、电、气费用。总分表之间的差额据实分摊,具体分摊金额由物业服务人定期公示。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缴费区域的显著位置,将服务等级、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长期公开。
《三亚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发布
第七条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除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三亚市二次供水技术导则》的规定。二次供水设施应当满足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生活和消防供水系统分离、智能化计量管理、安全运行管理等要求。供水企业应当结合用水报装前期服务,在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为设计和施工等单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