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新消费放心,新消法撑腰
温馨提示:“特价商品概不退换”“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预付定金不予退还”“本店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金银饰品概不退换”“买一赠一,对赠品不实行三包”“先签收后验货”“超过30天不提货者,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酒店餐饮包间最低消费XX元”“订金本公司一律不退”“预付卡消费:本店对该卡有...
《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发布 预付式消费...
另外,很多经营者为其发放的单用途卡设定了一年或两年的有效期,且到期后拒绝为消费者办理延期,违反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有效期的规定。经营者拒绝开具消费凭证一类是消费者付款后经营者不按规定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或其他消费凭证,导致消费者难以证明其已支付相应款项。这一类情形对一些使用现金的...
回首30年 感受江苏消费维权热点变化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30周年,也是新消法实施10周年。新消法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赋予消费者七日反悔权、新增网络等非现场购物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个人信息保护、消协可提起公益诉讼、定位网购平台责任等亮点,进一步体现了平等善待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原则,在权益保护上更加鲜明地向消费者适度倾斜,并...
【市场监管半月沙龙】探讨!国务院令第778号实施背景下“预付式...
有的地方也出台专项的预付卡管理规定,如2018年7月27日出台的《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地方法规);2022年5月30日出台的《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地方法规)以及2020年12月2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颁布的《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地方政府规章)等,但都未规定由商务部门统一监管。二、市场监...
江苏拟规定预付卡最多充值5000元
2014年国家新消法明确了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义务。此次江苏的规定中又增加了新的内容。草案中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上门推销、会议推销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
江苏拟规定记名卡最多充五千“预付卡”模式将受限
○记名卡不超5千元,不记名卡最高1千元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涉及发行预付卡(多用途预付卡除外)的,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记名卡不得设定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三年(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预收款应专款专户不得用于买房炒股放贷...
新消法明确规定霸王条款无效 叫停开瓶费和最低消费
比如说,“饭店收取包间最低消费、开瓶费”,“预付卡余额超期不退”、“房屋买卖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等。那么,随着新法的出台,这些问题能否而得到有效解决呢?收取开瓶费、最低消费,这些被消费者一直诟病的霸王条款屡被投诉,却一直存在。新消法明确对“霸王条款”说不,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
美邦国际更名激活旧卡要充2.7万 律师:已超规定上限
嵇思涛说,自今年5月1日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预付卡消费做了详细规定。根据《办法》第10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人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一千元;其他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提供的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两千元...
“浙版新消法”:预付卡充值金额5000元封顶
今年5月1日,《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首次对预付卡消费作了规定,从预付卡发放条件、最高限额以及限制不当设定使用期限等内容方面设置门槛,规定预付卡金额一次性充值不能超过5000元。到目前,新规已实施4月有余,记者走访了几家消费场所发现,不论经营者或是市...
“浙版新消法”明起实施 预付卡金额不能超5000元
为防止商家以发放预付卡为名非法集资甚至携款潜逃,《办法》规定,企业法人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其他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提供的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500元;一旦卡面期限过了,经营者不能以延长为由收取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