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司法解释:情节严重的非法采砂以非法采矿罪定罪
《解释》明确了非法采矿的定罪量刑标准。按照《解释》,五类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是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二是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
两高出台司法解释盗挖河砂可判非法采矿罪
《解释》明确了非法采矿的定罪量刑标准,规定五类情形应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其中包括开采或破坏的矿产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两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司法实践中,破坏...
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规范非法采矿刑事案件办理
按照《解释》,未依据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许可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情节严重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解释》共十六条,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二是非法采砂行为的定性处理和入罪标准;三是矿产资源犯罪所涉及的从重处罚、单位犯罪、共同犯罪、术语界定、价值认定等实体问题...
两高: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住海洋环境安全边界和底线,实现...
本次“两高”联合发布的9件案例,涉及沉船造成重大海洋污染风险、非法捕捞、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占用海域、非法采矿、非法占用红树林林地等,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典型性。人民检察院坚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形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损害...
"两高"联合发布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人民法院准确适用“两高”《关于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依法确认检察机关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针对船舶沉没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及航行安全风险,判决船舶所有人在合理期限内打捞沉船,消除环境污染风险。本案办理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及时阻止和...
2023公益诉讼的“数字密码”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检察院
《指引》共4章19条内容,主要包括一般规定、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和附则等(www.e993.com)2024年10月21日。《指引》要求,检察机关在办理非法采矿类公益诉讼案件中,要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对于有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怠于履行职责的,通过磋商、检察建议和提起诉讼的阶梯式办案方式,督促其依法履行矿产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积极发挥民事...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指引》共4章19条内容,主要包括一般规定、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和附则等。《指引》要求,检察机关在办理非法采矿类公益诉讼案件中,要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对于有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怠于履行职责的,通过磋商、检察建议和提起诉讼的阶梯式办案方式,督促其依法履行矿产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积极发挥民事...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指引》共4章19条内容,主要包括一般规定、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和附则等。《指引》要求,检察机关在办理非法采矿类公益诉讼案件中,要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对于有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怠于履行职责的,通过磋商、检察建议和提起诉讼的阶梯式办案方式,督促其依法履行矿产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积极发挥民事...
两高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一)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二)造成生态环境特别严重损害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第四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和本解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非法采矿罪及其辩护要点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2016)》规定,实施非法采矿,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且系初犯,全部退回赃款,积极修复环境,并且有悔改表现的,可以认为犯罪轻微,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如果行为人进行了非法采矿行为,但没有达到入罪金额(10万以上),属于初犯且具有悔改表现的,只要积极配合工作,可以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