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协议客观上已经无法履行,能否裁定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三河市法院于2016年5月30日作出(2005)三执字第445号执行裁定和解协议有效,双方争议资产应按2005年12月8日达成的和解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置。四、联某资源公司不服,先后向廊坊中院申请复议、向河北高院申诉。河北高院于2017年3月21日作出(2017)冀执监130号执行裁定,撤销三河市法院作出的(2005)三执字第445号执行裁...
判决生效八年后申请执行,还能要到钱吗?
该民事判决书生效时间为2015年8月1日,申请执行时效为两年,申请执行人孙某于2023年9月1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孙某称其中途一直向陈某、兰某催要款项并提交照片四张,但照片并未显示催要款项的时间及相关内容,孙某也不能对照片时间及内容进行说明,且孙某未向本院提交其他证据证明其主张,故本院对其称一直向陈某催要...
...|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的...
2024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15条,确立了财产性判项执行与减刑、假释关联的根据;规定了履行能力的判断模式和标准;设置了罪犯财产申报和不利后果告知制度,以及配套的减刑、假释撤销制度;明确了6种不...
广西高院执行局法官玩猫腻,案件执行终结,未通知当事人答辩出裁定
本案作出裁定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九条:“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但就本案来说:首先,第一次为韦某台办理采伐证,是因为田东县林业局的原因导致无法办采伐证,但经过...
判决后被告却不付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时间限制吗?
三是如果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起计算。
对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规定的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30日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或者“新规),旨在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过程中财产性判项的积极履行情况,严格约束被告人、被执行人相关财产性判项履行义务,强调了财产性判项作为在认定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的因素之一的重要地...
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权利承受人,能否直接作为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
三、2021年3月25日,湖北高院作出(2020)鄂执34号执行裁定,认为深圳某投资公司的权利承受人身份尚未得到湖北某贸易公司的书面确认,驳回了深圳某投资公司的执行申请。四、深圳某投资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复议。理由是:一、其已经合法取得本案??事判决项下的债权,为法律规定的“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利承受人”,...
不服执行复议裁定后申请执行监督的期限问题
又因为旧的《办理执行信访意见》对申请执行监督没有期限限制,故而认为无论申请人是在2023年2月1日新的《办理执行监督意见》施行前还是施行后申请执行监督,都不应当受到《办理执行监督意见》规定的六个月时间的限制。二是错误地将2023年2月1日前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复议裁定的具体生效日期作为程序从新原则下“新的...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
【一案一说法】能否以执行依据未生效为由提出执行异议
法院经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