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23〕24号...
其中,产业安置留用地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标准自持相应的产业安置物业后,剩余物业若需上市交易的,其对应的国有划拨土地须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价款。第二十七条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实物留用地上的房屋拆迁、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含管线迁移)、土地报批、养老保险、“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费...
...政府关于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的实施意见(南府规〔2023...
对人均实有住宅房屋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部分给予补偿(按合法、手续不全、无手续的顺序依次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具体补偿标准为:合法房屋建筑面积按规定标准给予足额补偿,手续不全房屋建筑面积按规定标准的90%给予补偿,无手续房屋建筑面积按规定标准的80%给予补偿。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23...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工作,加强储备土地资产管理,提高土地市场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
重磅!南宁楼市新政发布!买房最高可补贴200万元!
(具体按《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放应届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的通知》(南住建〔2022〕872号)执行)7.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享受20万元—200万元的首次购房补贴。(具体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南宁市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南府规〔2024〕5号)执行)(三)...
...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南住建〔2023...
(三)本通知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原《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南住建〔2022〕283号)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废止。??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4月7日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建筑业企业奖励金申报工作...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0〕3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增产创收、精品工程等方面给予奖励(www.e993.com)2024年11月4日。我局拟组织开展2023年建筑业企业奖励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资质提升(一)申请条件根据《通知》第(六)项“...
注意!高考中考期间,南宁将加强噪声管控
5月29日,广西南宁政府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噪声管控的通告》,通告全文如下: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噪声管控的通告南府规〔2023〕7号为迎接2023年高考、中考,给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
网友举报三产房项目违法施工 南宁:立即停工处理
收到留言后,中共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第一时间展开核查工作,回复称,该项目因涉嫌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江南区“两违”监察大队正在对其违建行为进行处理。官方回复截图。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18〕38号)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在符合城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