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审理劳动关系认定纠纷的裁判条文汇编(一)
09、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或建立劳动关系,应以是否用工为标准,而非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为标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10、每名劳动者原则上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法律关系,但对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的四种情形的...
以案释法丨孕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是否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及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的规定,王女士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
劳动法时代经济补偿的支付情形及标准
第一,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依照该规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只要当时有支付...
全国法院: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217条指导意见(二)
答: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不得因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而认定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或者缴纳养老...
签两次固定期限后,第三次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即时解除权、《劳动合同法》第40条无过失解除权、第41条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然,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与劳动者协商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司法实践中“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认定标准
(一)《劳动合同法》施行后需严格按照其字面含义理解(二)不应该按字面含义片面理解《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1.用人单位可依法迟延发放劳动报酬2.立法本意在于防止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3.用人单位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导致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才属于法律规制的对象...
劳动合同法十大问题:中断多久算是不连续
一种观点主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1款的规定,新法实行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新法实行后原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那么违约金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一个条款,应该可以继续履行,即违约金条款继续有效。还有一种观点,新法实行后与新法相冲突的条款应该归于无效。因此,新法实行后,原来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实施可能迎来维权高峰
对于《劳动合同法》的溯及力问题,崔进军律师认为:《劳动合同法》第97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14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
年底跟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了吗?老板拒签怎么办?全攻略来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7条的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即2008年1月1日)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因此,假设在2008年1月1日以前已经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过了2008年1月1日后,仍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2008年以前的次数不计算在内。
新法保障员工权益:员工辞职一般不付违约金
马照辉分析称,陈某与公司之间有违约金的约定,该约定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仲裁委和法院的裁判,在当时的情况下是正确的。若签订该合同的时间为2008年1月1日后,则不能约定违约金。即使约定,也属无效。但需要注意一点,《劳动合同法》第97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