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跃宁:刑诉法与监察法修改应贯通“法法衔接”
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刑事诉讼法》也有明文规定,但《监察法》对此没有规定,笔者认为,《监察法》应该与《宪法》《刑事诉讼法》相统一。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原则和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犯罪案件的原则有许多不同。《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进行...
京都释法 | 刑事案件被害人法庭缺席的成因及应对
第一,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当事人根据刑诉法第108条之规定,第一个指的就是被害人,刑诉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有申请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回避的权利,即被害人还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成员,包括书记员以及公诉人回避的权利,这些人不知道这个案子要开庭,更不知道公诉人是谁,也更不知道合议庭成员是谁,也不知道书记员是...
【南方周末】最高法刑五庭庭长李睿懿:刑案二审开庭率提高16.48%...
因此,有观点认为,醉驾是行为犯,一经实施就构成犯罪,不需要考虑情节,有的甚至主张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醉驾。我认为,这些观点是片面的。简言之,刑法总则第十三条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适用于刑法分则所有犯罪,这是“总”对“分”、“上”对“下”的统领关系,无一...
酒驾醉驾新规来了,这种情况可不起诉或免刑
《意见》明确,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第四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显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和本意见的规定决定是否立案。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
醉驾新规:15种从重!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
《意见》明确,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意见》建立健全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互衔接、梯次递进的酒驾醉驾治理体系,有利于更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不诉”≠“不罚”!新兴检察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
企业合规 | 龙宗智: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合规不起诉制度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笔者肯定检察机关此项改革探索的意义,对一些较为年轻的刑法、刑诉法学者在该主题上的深入研究及突出成果十分感佩且深感自身研究不足。本文是笔者在2023年1月参加车浩教授对合规不起诉的反思讲座后形成的一些不成熟的观察与感悟,在此提出供学界与实务界参考。
十二位法学专家对《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的前瞻
虽然现行《刑事诉讼法》第88条在审查批捕程序中建立了犯罪嫌疑人、证人、辩护律师等多方参与的审查模式,以保证逮捕措施的审慎适用,但仍未彻底解决羁押与逮捕混同的症结,导致我国的审前羁押率一直居高不下。鉴于此,应当乘刑诉法再修改之机,对我国的逮捕制度进行改革完善,实现逮捕和羁押的分离,探索设置独立的羁押审查...
大咖说 | 卞建林、张建伟、叶青等十位法学专家对《刑事诉讼法》第...
羁押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以及独立的适用程序。虽然现行《刑事诉讼法》第88条在审查批捕程序中建立了犯罪嫌疑人、证人、辩护律师等多方参与的审查模式,以保证逮捕措施的审慎适用,但仍未彻底解决羁押与逮捕混同的症结,导致我国的审前羁押率一直居高不下。鉴于此,应当乘刑诉法再修改之机,对我国的逮捕制度进行改革完善,...
党员公职人员醉驾如何处理?这份意见明确适用条规和处分档次
具有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且不具有第十条规定的从重处理情形的,可以依照刑法第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即醉驾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已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但同时应当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