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丨一起了解《农村土地承包法》
(一)明确承包地“两权”变“三权”:在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两权”基础上,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二)明确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三)明确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
【普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权,该咋办理登记颁证?
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百四十三条同时规定“国家所有的农用地实行承包经营的,参照适用本编的有关规定”。上述规定明确,对于依法发包的国有农用地的承包经...
承包地要交承包费吗?不交是否会被收回?2024农村土地承包新规定
土地承包费未交是不会被收回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不过,法律对承包地的收回有特别规定的情况,通常存在以下五种情况,承包地会被收回:1、农村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若该户所有的家庭成员都已去世。这种情况下,原有所承包的土地找不到人继承了,则可以被提前收回。2、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_庐江县东顾山街道
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_庐江县金牛镇
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www.e993.com)2024年10月22日。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
金文成: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进城后,其承包地如何处理?国家鼓励和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或者流转土地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最新修正版】
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
菏泽妇女维权专场|关爱农村妇女 法治伴您同行
根据《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责任。死者无父无母,丧偶,仅有一个女儿(就是我的当事人)。她40岁了已经出嫁多年。死者有几个兄弟在世。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