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丨《海关总署关于优化铁路快速通关业务模式的公告》的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发布,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增加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为快通到货信息、载运信息、运抵报告的传输主体。(三)优化进境快通作业流程。进境快通申请的传输时限由原来的原始舱单电子数据入库后、铁路列车进境前放宽到理货报告传输前。(四)明...
海关总署发布优化铁路快速通关措施
出口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或者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在预配舱单电子数据入库后、启运地海关办理报关申报手续前,向海关传输出境货物快通申请信息。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或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应当向海关传输进出境快通货物载运信息、进出境快通货物指运(启运)到货信息、运抵报告等铁路舱单电子数据。进出境货...
12月15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发布优化铁路快速通关措施
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或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应当向海关传输进出境快通货物载运信息、进出境快通货物指运(启运)到货信息、运抵报告等铁路舱单电子数据。进出境货物快通申请信息数据项、进出境快通货物载运信息数据项、进出境快通货物指运(启运)到货信息数据项、铁路进出境快速通关数据项填制规范详见附件。三、进...
厦门数字口岸平台上线!预计每年可为企业节约成本1.5亿元
做法:针对海运出口提前报关业务,打通海关、码头在集装箱进场环节信息交互与作业协同,待集装箱进场触发码头向海关发送运抵报告后,海关推送查验分流信息,司机第一时间获取分流信息并将命中查验的集装箱送达查验场,无须卸货至堆场。成效:率先全国打造海运出口提前报关货物“过卡分流”模式,免去中转和等待环节,减少货物在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
(四)将第十八条修改为“疏港分流货物、物品提交运抵报告后,海关即可办理货物、物品的查验、放行手续。”(五)将第十九条中的“海关监管场所”修改为“旅客通关类场所”。(六)将第三十一条中的“舱单传输人向海关递交舱单变更书面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可以进行变更”修改为“舱单传输人可以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
【通关监管】温习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规定
(二)运抵报告电子数据错误的,办理运抵报告电子数据删除手续,并要求舱单相关电子数据传输人重新发送运抵报告电子数据;(三)理货报告电子数据错误的,办理理货报告电子数据删除手续,并要求舱单相关电子数据传输人重新发送理货报告电子数据(www.e993.com)2024年11月27日。4未按照规定期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传输的电子数据不准确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保存...
青岛海关“运抵报告”规范出口秩序
青岛海关“运抵报告”规范出口秩序中广网青岛9月27日消息(记者王朝朋通讯员赵永明)记者从青岛海关了解到,从9月25日开始,在青岛海关管理类别为B类的企业,出口运抵报告由放行环节比对前移至申报环节比对。通俗的讲就是“有货申报”。据了解,出口运抵报告制度是指企业的出口货物在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时,货物必须...
渝湘海关携手助力“黄金水道”释放“黄金效益”
借助地理信息和实时定位数据,船舶在进入电子围栏标记江段时,即自动向海关发送货物运抵报告,触发报关单放行或查验指令下达。同时,通过与港口作业系统联动,货物卸船时,吊塔自动识别集装箱信息,确定集装箱通关状态,指引岸桥卡车按照海关指令完成放行、查验货物同步分流。“通过‘电子围栏’,直接免去了传统模式下运抵...
渝湘两地海关签署合作备忘录 20项举措助推“黄金水道”释放“黄金...
借助地理信息和实时定位数据,船舶在进入电子围栏标记江段时,即自动向海关发送货物运抵报告,触发报关单放行或查验指令下达。同时,通过与港口作业系统联动,货物卸船时,吊塔自动识别集装箱信息,确定集装箱通关状态,指引岸桥卡车按照海关指令完成放行、查验货物同步分流。
非凡十年 苏州答卷 | 苏州海关: 以实干担当为外贸保驾护航
“我们简化了中欧班列进出口转关手续,通过应用电子运抵报告、‘掌上物流’系统、电子车牌自动识别等科技手段提升现场监管效能。目前,已经实现了‘三个自动’即运抵报告自动触发、报关单自动放行、转关单自动审核,通关时效大大提高。真正实现了‘秒通关’‘秒放行’。”苏州海关驻虎丘办事处监管二科科长王中慧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