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施行 对预付式消费、直播...
《条例》首次赋予了消费者合同解除权,而且经营者要退的不仅仅是预付款的余额,而是要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和违约情况来定;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继续履行义务或者退还没有消费的预付款余额。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网购维权十大亮点
《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通过虚构经营者资质、资格或者所获荣誉,虚构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篡改、编造、隐匿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在此,要告诫网络经营者,“批量点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或者进口商品的经营者应当制定召回计划,发布召回信息,明确告知消费者享有的相关权利,保存完整的召回记录,并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商品销售、租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规实施 大数据“杀熟”被针对
针对法定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已明确,原则上消费者均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但同时,也通过两种方式排除了两类不适用法定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第一类是明确排除的四种商品,即消费者定作、鲜活易腐、在线下载或已拆封的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及期刊;第...
“精准”保护消费者网购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
针对法定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已明确,原则上消费者均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但同时,也通过两种方式排除了两类不适用法定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第一类是明确排除的四种商品,即消费者定作、鲜活易腐、在线下载或已拆封的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及期刊;第二类是其...
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自2024年...
商品或者服务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宣传材料等存在不影响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不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定(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通过夹带、掉包、造假、篡改商品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的赔偿或者对经营者进行敲诈勒索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购买哪些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指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是“无理由”不代表“无限制”“无条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是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的前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本月起施行
针对“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消保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赔偿依据基础上,《条例》第四十九条吸纳了近年来司法和执法实践中逐渐凝聚的共识,增设了两种除外情形。第一种情况是,“商品或者服务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宣传材料等存在不影响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这一条款明确强...
消法实施条例解读之一| 针对七天无理由退货“打折扣”问题,新...
《条例》第十九条前两款中一方面明确,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另一方面,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标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时进行确认,不得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作为消费者默认同意的选项...
宁夏市场监管系统维护消费者权益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2023年3月,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每时每刻自助餐厅进行执法检查,查明当事人用鸭肉冒充牛肉欺诈消费者以及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十六条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