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不能让消费者预付风险
其次,应建立保险金制度。发预付卡可以,但只要达到一定规模,就必须购买商业保险,或向监管部门的账户缴纳备用金、委托银行等第三方进行资金监管等,从而避免因自身经营困难而坑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出现。没有监管撑腰,消费者必然弱势,进而可能沦为不可控风险的牺牲品。既然商家预收了未来的钱,那么将未来的风险纳入管控,也...
《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发布 预付式消费...
我国规范预付式消费的法律依据仅有《消法》第五十三条,部门规章仅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其余均为地方性规定。虽然《消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了经营者的履约义务和民事责任,但未规定行政处罚措施。另外,该法并未就预收款的管理与使用、经营者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要求作出规定。
规范预付式消费须强化对经营者及预收资金监管
督促培训机构开设预付费资金存管账户;江苏省体育局、市场监管局等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体育健身企业发行的不记名预付卡面值不得超过1000元,记名预付卡面值不得超过5000元;深圳采用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进行预付资金管理,确保预付资金不被挪用。
关于预付式消费领域的舆情关注与法律规范提示
江苏省体育局、市场监管局等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体育健身企业发行的不记名预付卡面值不得超过1000元,记名预付卡面值不得超过5000元。浙江省杭州市构建预付式消费综合管理机制,推动预付式消费的市场化解决,推出拱墅区的“安心卡”,并制定《拱墅区预付式消费市场化解决试点工作方案》。(2)平台模式上海市单用途预付...
“浙版新消法”:预付卡充值金额5000元封顶
“浙版新消法”:预付卡充值金额5000元封顶存在监管难度,办卡请三思记者潘璐璐民生热点今年5月1日,《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首次对预付卡消费作了规定,从预付卡发放条件、最高限额以及限制不当设定使用期限等内容方面设置门槛,规定预付卡金额一次性...
浙版新消法定了!预付卡最高不能超5000元
为了防止商家以发放预付卡为名非法集资甚至携款潜逃,浙江规定,企业法人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其他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提供的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500元(www.e993.com)2024年7月10日。但要留意的是,消费者预付款存入第三方支付平台并且凭指令...
新消法明确规定霸王条款无效 叫停开瓶费和最低消费
比如说,“饭店收取包间最低消费、开瓶费”,“预付卡余额超期不退”、“房屋买卖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等。那么,随着新法的出台,这些问题能否而得到有效解决呢?收取开瓶费、最低消费,这些被消费者一直诟病的霸王条款屡被投诉,却一直存在。新消法明确对“霸王条款”说不,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
预付卡乱象怎么办?浙江省商务厅将出台管理办法
同时,与国家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体制相一致,《办法》第三十八条明确,各类预付卡经营者有违法本《办法》相关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经营者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们是从5月1日,浙版新消法开始施行时正式成为预付卡消费的监管职能部门的。”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处长王忠明...
省市消保委联手暗访杭州综合类书店,总体情况尚可,但预付卡、储值...
体验中发现,单向空间的“储值卡消费服务协议”第3条中显示,“如您购买或者充值金额达1万元或以上的,应当提交购卡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办理实名登记”。单向空间可以购买1万元以上的预付卡,明显不符合浙版新消法的规定。此外,体验的所有书店均未在店内发现“会员卡/储值卡”服务协议,且店员在体验员...
关注预付卡:该有“后悔权” 处罚应“匹配”非法所得
《新消法》给予消费者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益,《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在10天“犹豫期”内可要求无条件退保。预付式消费中,不少消费者是一时冲动办了卡,万一后悔了,也应享有一定时间内的无理由退卡权。目前江苏省消协已经规定办美容美发卡的消费者在交付预付费15日内享有无条件退卡权,此举应大力推广。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