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不能让消费者预付风险
首先,发放预付卡理应有门槛,比如对注册时间长短、注册资本多少,应有底线要求。现实中,有些注册不久的公司,注册资本只有几十万元,预付卡却发出去上百万元,其蕴含的风险可想而知。其次,应建立保险金制度。发预付卡可以,但只要达到一定规模,就必须购买商业保险,或向监管部门的账户缴纳备用金、委托银行等第三方进行资金监...
关于预付式消费领域的舆情关注与法律规范提示
江苏省体育局、市场监管局等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体育健身企业发行的不记名预付卡面值不得超过1000元,记名预付卡面值不得超过5000元。浙江省杭州市构建预付式消费综合管理机制,推动预付式消费的市场化解决,推出拱墅区的“安心卡”,并制定《拱墅区预付式消费市场化解决试点工作方案》。(2)平台模式上海市单用途预付...
《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发布 预付式消费...
我国规范预付式消费的法律依据仅有《消法》第五十三条,部门规章仅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其余均为地方性规定。虽然《消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了经营者的履约义务和民事责任,但未规定行政处罚措施。另外,该法并未就预收款的管理与使用、经营者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要求作出规定。
【市场监管半月沙龙】探讨!国务院令第778号实施背景下“预付式...
如《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涉及预付卡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违法行为。”这些职责并不针对“预付式消费”事项,而是市场监管部门的普遍职责,不论是否属于“预付式消费”都处于市场监管部门监管管辖之下。同时,这种普遍性职责的表述,也需...
“浙版新消法”:预付卡充值金额5000元封顶
为防止商家以发放预付卡为名非法集资甚至卷款潜逃,《办法》规定,企业法人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其他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提供的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500元;一旦卡面期限过了,经营者不能以延长为由收取额外费用;终...
“浙版新消法”明起实施 预付卡金额不能超5000元
为防止商家以发放预付卡为名非法集资甚至携款潜逃,《办法》规定,企业法人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其他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提供的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500元;一旦卡面期限过了,经营者不能以延长为由收取额外费用;...
江苏拟规定记名卡最多充五千“预付卡”模式将受限
鼓励、支持经营者对其发放的预付卡向消费者提供担保,未向消费者提供担保的应当向消费者明示。○预付款办卡可在15天内无理由退款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当允许消费者在十五日内无理由退款。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
新消法实施3月多 预付卡消费投诉增79%
同时,谨慎选择预付额度过高、服务周期过长的预付式消费,因为容易发生经营者恶意卷款逃走的情况。同时,预付卡往往予以消费者一定优惠,消费者容易冲动消费,忽略合同上存在的“本卡有效期为一年”、“本店拥有本卡的最终解释权”等“霸王条款”。据新消法规定,商家未按约定提供商品和服务,应按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退回...
拿着《浙版新消法》维权,“次数卡”怎么理解?
8月7号,桐乡市商务局给曹女士的丈夫一份书面答复,答复第一部分内容指出:合同注明了有效期是365天,并对冻卡手续等办法进行了注明。第二部分内容指出,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在规定的行业分类中,健身和体育运动的服务不在此列。第三部分内容提到了浙版新消法,并指出“我局工作人员与你进行了电话沟通...
关注预付卡:该有“后悔权” 处罚应“匹配”非法所得
《新消法》给予消费者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益,《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在10天“犹豫期”内可要求无条件退保。预付式消费中,不少消费者是一时冲动办了卡,万一后悔了,也应享有一定时间内的无理由退卡权。目前江苏省消协已经规定办美容美发卡的消费者在交付预付费15日内享有无条件退卡权,此举应大力推广。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