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告与集中教育活动
11月12日,牟平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在区社区矫正中心联合举办了6名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告及集中教育活动,入矫宣告仪式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主持。宣告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宣读入矫宣告纪律后,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到场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信息进行逐一核对。核对身份后,社区矫正科正式宣读《社...
唐塔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活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与服务,促进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11月11日,唐塔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以案释法,重点讲解了个别矫正对象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被训诫、警告、收监执行等案例,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警钟长鸣,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提高自身素养,不碰...
【刑有说法】缓刑=不坐牢?不按规定也收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四十三条第一款人民法院收到社区矫正机构的撤销缓刑建议书后,经...
普法时刻 | 缓刑=不坐牢?不按规定也收监!
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相关规定,法院是可以撤销缓刑,重新执行实刑的。法官在此提醒,缓刑≠无刑。被判处缓刑的人仍要对法律心存敬畏,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要珍惜缓刑机会,积极接受社区矫正,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法条链接一、撤销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
湖南常德:不服从社区矫正监管规定?陈某被撤销缓刑!
由执行地同级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撤销缓刑建议:(一)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二)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四)受到社区矫正机构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
《河北省社区矫正若干规定》学习宣传
《河北省社区矫正若干规定》学习宣传转自:河北法制报为深入推动《河北省社区矫正若干规定》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1月18日,深泽县司法局在该县西苑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法治信仰,持续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www.e993.com)2024年11月17日。活动中,工作人员向广大居民讲解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镇平县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模型 助力执行监督
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情节严重的情形。镇平县检察院依法建议县司法局提请县法院撤销杨某某缓刑。近日,县法院决定对杨某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该案再次警示社区矫正对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规定,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各相关部门也应继续加强协作配合...
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相关政策规定问答
一是2023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180分)的,不再报名参加2024年客观题考试,可以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参加2024年主观题考试。二是2023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符合申请享受考试放宽政策的,也可以只报名确认参加2024年主观题考试。
架起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制度阶梯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治性、综合性都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需要职能部门与社会力量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河南省法学会社区矫正研究会秘书长张威表示,值得一提的是,《决定》第四部分强调,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特别是要培育社区矫正专业化社会组织。
嘉峪关市司法局文殊镇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法规集中学习
本网讯(通讯员李军空)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矫正教育质量,近日,甘肃省嘉峪关市司法局文殊镇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对社区矫正相关法规进行集中学习。司法所负责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原则等做了讲解,对法律规定的社区矫正机构、人员、职责做了详细介绍,领学了《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