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
近日,河北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落实好国家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提出,定点医疗机构应优先配备使用医保目录药品,不得以病组和病种费用限额为由,要求患者院外购药或自备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外配服务方面,通知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应优先配备使用医保目录药品,并建立本机构药品配备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
国家医保局: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
暂未上线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统筹地区,参保人使用纸质处方的,定点零售药店核验调剂后应当按规定留存处方,定期提交统筹地区医保部门检查,纸质处方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定点零售药店应按照医保部门关于药品追溯码有关规定,应用药品追溯码,确保调剂外配处方药品可追溯。03强化医保药品处方流转管理原则上,定点零售药店凭本统...
外配处方管理文件出台,处方监管将更加严格和规范!
上周,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的文件(以下简称“文件”),对医保药品处方外配做出明确监管指导,全面加强处方流转全流程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处方欺诈骗保行为。该文件涵盖了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外配服务、定点零售药店外配处方管理、医保药品处方流转管理等多个方面,并明确了...
国家医保局发文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
通知明确,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调剂外配处方时,应认真检查处方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核准处方用药信息、有效期等以及参保人信息,发现问题的可以拒绝调剂,并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反映存疑外配处方线索。原则上,定点零售药店凭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销售的药品,符合规定的可以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暂不接受...
12月底前“五必查”!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
暂未上线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统筹地区,参保人使用纸质处方的,定点零售药店核验调剂后应当按规定留存处方,定期提交统筹地区医保部门检查,纸质处方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原则上,定点零售药店凭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销售的药品,符合规定的可以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暂不接受本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外配处方。
国家医保局: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纸质处方使用量大的必查
强化医保药品处方流转管理原则上,定点零售药店凭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销售的药品,符合规定的可以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暂不接受本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外配处方(www.e993.com)2024年11月27日。各地医保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的通知》(医保发〔2024〕22号)要求,将医保药品外配处...
国家医保局发布新规:明确处方药开方义务,再定五个“必查”
号称最严外配处方管理文件出台21世纪经济报道见习记者李佳英广州报道10月1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的文件(以下简称“文件”),对医保药品处方外配做出明确监管指导,全面加强处方流转全流程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处方欺诈骗保行为。
国家医保局发文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
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记者徐鹏航)记者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近期国家医保局组织的专项飞行检查发现,一些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外配医保药品处方管理粗放,虚假处方、超量开药等现象屡有发生。国家医保局16日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
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有了规范
原则上,定点零售药店凭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销售的药品,符合规定的可以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暂不接受本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外配处方。通知要求,加快推进电子处方中心建设。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特殊情况需...
国家医保局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 “纸质处方使用量大”等5种...
暂未上线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统筹地区,参保人使用纸质处方的,定点零售药店核验调剂后应当按规定留存处方,定期提交统筹地区医保部门检查,纸质处方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定点零售药店应按照医保部门关于药品追溯码有关规定,应用药品追溯码,确保调剂外配处方药品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