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工程价款未确定,约定的优先权行使期限过期还能行使吗?
依照该条规定精神,承包人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基础和前提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也即只有在建设工程价款数额确定且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情况下,承包人才存在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若工程价款尚未确定,承包人当无行使优先受偿权之前提条件,不存在起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问题。如前所述,...
最高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二是明确执行法院在执行实施阶段,要对尚未取得执行依据的案外人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主张进行审查。执行实践中,有的执行法院以案外人未取得执行依据为由,对其提出的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张一律不予审查,而是告知其另行通过诉讼程序救济。这种做法既违反法律规定,也不符合诉讼经济理念,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首封、轮候查封、优先债权人的受偿顺序和相关法律规定
《执行规范》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已进入其他法院执行程序的债权对查封财产有顺位在先的担保物权、优先权(该债权以下简称优先债权),自首先查封之日起已超过六十日,且首封法院就该查封财产尚未发布拍卖公告或者进入变卖程序的,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可以要求将该查封财产移送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
轮候查封的25个法律要点
10.优先债权人可直接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3条)11.普通债权按比例分配:参与分配案件中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对享有优先权、担保权的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
山东高院:执行疑难法律问题审查参考(六)——参与分配专题
参考意见:执行法院在参与分配程序中发现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之上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应通知优先权人、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担保物权人申请分配的,如其已取得执行依据,执行法院按照执行依据确定其优先受偿份额;如其未取得执行依据,执行法院根据担保合同、担保登记记载等进行形式审查后,确定其分配份额。其他债权人...
陈国卿 曾加|我国船舶扣押制度法律问题研究——以申请人与被申请...
因此,笔者认为,在符合下述两项条件:1)申请人无主观过错;2)申请人的海事请求完全没有得到支持(基于船舶优先权的情况除外)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公平责任原则,由双方对损害进行分摊,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扣船导致的损失的50%,但范围不超过自扣船之日起的30日内所产生的损失(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
交叉执行到位金额398.91亿元!最高法首次发布交叉执行工作情况及...
商洛中院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商州区法院)正在执行某建设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并且商州区法院对该幢楼进行了轮候查封(某建设公司对该幢楼不享有建设工程优先权),如果商洛中院直接结案,被执行人名下剩余的-1层和地上第12层将由商州区法院进行处置,需要...
交叉执行制度的探索、问题及解决路径
一、交叉执行制度的改革背景和现实基础交叉执行是通过法律规定的指定执行、提级执行等方式,将执行积案、长期未化解信访案件、存在不当干预案件、特殊主体案件等部分难以执行的案件作为重点,指定异地法院加大推进执行工作力度,并形成有力监督机制,防止权力、关系、人情干扰,遏制滥用执行权以及执行腐败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
除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外,被请求方法院认为原审法院对于有关诉讼的管辖符合被请求方法律规定的,可以认定原审法院具有管辖权。第十二条申请认可和执行的判决,被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请求方法院审查核实后,应当不予认可和执行:(一)原审法院对有关诉讼的管辖不符合本安排第十一条规定的;...
民法典背景下优先承租权的界定及适用
一、涉优先承租权纠纷案件的审理难点民法典实施后,优先承租权由意定权利上升为法定权利。作为民法典的新规,关于优先承租权的规定仅25个字,内容相对简略,对于优先承租权的权利性质、行使规则、法律后果等均没有进一步的明确规定,理论分歧难以避免,裁判标准也不尽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