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法律评价
对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法律评价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第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第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即出现...
【普法课堂】对限制欠付物业费业主的共同管理权行为效力的评析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即管理规约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管理规约可以对业主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进行约束,例如对违章搭建、拒付物业费等行为进行规范,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法律规定
同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还明确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非法“运输...
【民法典宣传月】《民法典》常用的100个法律常识
可以,但是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提出。77、婚内一方所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中明确规定该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应归为夫妻共同财产。78、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79、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
山东法制报 | 指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之监护人应遵循有利于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6条之规定,作出判决:陈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赵某、王某甲为陈某的共同监护人。评析本案主要涉及成年监护争议中多个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均要求担任监护人时的共同监护指定问题,主要可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正确把握。
全国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108条指导意见
债权人主张夫妻一方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九条规定,结合当事人之间关系及其到庭情况、借贷金额、债权凭证、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
这些行为,禁止!《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公布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障物业依法、安全、文明、有序使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人等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建设和谐宜居的高品质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基金托管人法律责任边界新探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仅在第三十条[1]列举了私募基金托管人禁止行为,仍未从私募基金行业首部行政法规的高度明确规定基金托管人的具体职责边界,这使私募基金托管人在私募基金争议解决中的法律责任仍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基金托管费较少和基金托管人责任重大之间的矛盾并未解决,影响基金托管行业发展的法律责任预期...
...离婚时,如何打好财产保卫战?——解析《好事成双》中法律问题
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夫妻作为共同生活的伴侣,对共同...
居住权的进路探索及裁判规则构造 | 至正-法律研究
其二,依原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亦延续该内容,其立法目的在于,不动产的客观情况总是不断变化,其价格可能因一个国家的经济形势变化而大起大落,故租赁期太长并不利于当事人权利的实现。但该规定带有鲜明的“法律家长主义”,实际欠缺理论支撑,系属法律对合同自由的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