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工程竣工验收的,能否以“背靠背”条款为由拒付工程款?
其次,双方在《补充协议》第五条(2)项约定,质保期为2年,现距离实际竣工日期2014年9月30日已满2年,且某建筑公司北京分公司未举证证明案涉工程质量存在缺陷致付款条件未成就的情形,故某建筑公司北京分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5%的剩余工程款。再次,《补充协议》第五条(3)项约定,业主延期向某建筑公司北京分公司支...
欠工程款的有救了!最高法批复“结算”新规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合同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第九条规定约定以货物等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款项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大连某单位零星工程预发包入围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3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1年1签2.4质保期:以单项合同为准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质量合格2.6入围供应商数量:3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永永惠企┃“背靠背”条款无效!永川法院依法保护中小企业权益
甲建设公司已支付工程款122.5万元,剩余工程款35.6万元。审理中,双方均陈述,案涉工程2017年下半年完成交付,现质保期已届满。甲建设公司陈述其已收到某房地产公司支付除质保金外的其余全部工程款,案涉工程总结算金额20312.2万元,质保金为609.3万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甲建设公司支付剩...
未约定质保金返还期限 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支付
同时,上述条文亦明确将质保金与缺陷责任期相对应,且第三款规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明显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质量保修期以及上述案例中双方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不同,但质保金与缺陷责任期对应,不与法律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对应,因此在合同未约定质保金返还期限...
关于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法律后果的14条裁判规则
案号:(2019)最高法民申5072号3.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案涉工程,又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主张驳回承包人的支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www.e993.com)2024年10月8日。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若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的,发包人应当通过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保修责任进行权利救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质保金应当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的原则为发承包双方对质保金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以通过竣工验收之日为节点;因发包人原因没有通过竣工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为节点。通观第十七条全文,质保金的返还均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为前提,未提及...
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条工程验收合格后,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经公司内部审计程序审核后,并经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后才能办理决算。在办理工程决算时应按规定预留造价的5-10%的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出现,方可付款,且不计利息。第四十九条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公司应当于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开封支队装备建设...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至质保期结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河南高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典型案例
——工程质保金的返还与保修期的关系◆◆◆裁判要旨工程质保金的返还与工程保修期限并无必然联系,不以保修期限届满为返还条件。当事人对质保金的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以缺陷责任期届满为支付条件。基本案情发包人某置业公司与某建设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某建设公司承包案涉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