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交通违法被罚300元 公司要收违约金3000元,合理吗?
闽清法院认为,余某构成违约,但网约车公司主张的每条1000元违约金过高,应适当减少至每条30元,交通违法罚款与违约金总计390元。法官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时,法院可认定为过分高于损失。本案中,余某违法驾驶3次,每次罚款100元,但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高达每条1000元,显然过高。经...
新规!网约车聚合平台不得干预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运营服务价格
第二十九条依托互联网技术、与网约车平台公司合作、面向乘客并匹配供需信息,共同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第三方聚合平台,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对接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核验登记,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均应当办理相应许可;(三)及时处置运营安全事故,保障驾驶员和乘客...
网约车以“家用车”投保,保险公司不管赔
小李为自己当初的决定而懊悔不已,表示完全接受法院判决,算是给自己买个教训,并表示将提醒身边的网约车司机要如实投保。观察思考诚信投保方能有效保障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
【法律视角】交通事故中,网约车平台公司责任如何认定?
司机从事网约车运营,需要依托滴滴平台才能进行接单运输工作,二者属于共同经营、共享收益,故滴滴公司应当与司机共担风险,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观点三认为:司机与网约车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为挂靠关系。私家车主作为个人,并不具备出租车运营资质,只有在网约出租车平台上注册后方能接单从事网约车运营工作,滴滴平台接受私家车主...
专业文章 | 网约车运营公司与司机之法律关系探究
其次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第四十四条规定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这一主体的民事责任。不管是网约车聚合平台还是网约车运营公司都是通过网络或者app等发布交易信息,撮合成交,属于网络交易平台,应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制之列。
谈案说法 | 交通事故中网约车平台公司是否要担责?
观点二认为:司机与网约车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合伙关系(www.e993.com)2024年10月26日。司机从事网约车运营,需要依托滴滴平台才能进行接单运输工作,二者属于共同经营、共享收益,故滴滴公司应当与司机共担风险,承担连带赔偿责任②。观点三认为:司机与网约车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为挂靠关系。私家车主作为个人,并不具备出租车运营资质,只有在网约出租车平...
曲靖网友投诉网约车平台违法经营,官方回复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由于网约车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部分司机借机非法营运,不仅严重干扰和破坏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也给乘客出行安全带来较大威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曲靖中心城区的...
7月28日起,网约车平台要与司机签劳动合同,多部门共同监督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为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国家安全工作,防范、调查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协助。第二十五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并将车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
引导网约车聚合平台合法经营有序发展
然而,在具体执法实践工作中,是否可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对其实施监管,尚未统一认识。未经许可不得直接参与网约车经营作为网约车平台公司信息整合服务商,网约车聚合平台不具备《暂行办法》规定的承运人身份,两者存在三个本质区别:一是网约车平台公司是通过算法...
私家车接入专车合法,世界上第一部专车法规在中国诞生
合理确定经营期限,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鼓励新老业态通过兼并、入股等方式融合发展。鼓励出租汽车企业通过提供网约车服务、推广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实现行业转型升级。支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断创新规范发展,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