罹患肿瘤可否申请重大 疾病保险金
保险合同中约定: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023年5月,周女士因病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交界性肿瘤”,住院病案均注明为“恶性肿瘤”。后周女士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称被保险人周女士所患疾病种类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故拒绝赔付。周女士认为其所患疾病种类符合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
【普法课堂】“被保险”了却不知情,保费是否能够返还?
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确认秦某与某保险公司之间签订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无效,被告某保险公司退还原告秦某保险费54570元。法官说法该案原告秦某与第三人颜某系岳母与女婿关系,不属于“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因此,在被告无证据证明投保时已经过第三人同意、亦无证据证明第三人...
孟州法院:购买重疾险后死亡 保险公司却拒赔
双方对于心源性猝死是否符合较重急性心肌梗死的疾病定义存在明显争议,就本案而言,所涉及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事先拟定具有固定格式和内容的条款,应当认定为格式条款,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综合以上意见,被保险人谢某在保险期间内死亡,保险受益人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赔偿条件,予以支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我省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广东省人民...
统一规范保险机构参与城镇补充医疗保险的流程和方式,大力发展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进一步完善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方式。加强重大疾病保险等产品的开发和管理,积极发展门诊医疗、高额医疗费用等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在粤试点投资医疗机构。研究制定保险机构查阅被保险人医疗资料的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定点医院制度及其诚信评...
新规规定甲状腺癌由“重疾”变“轻疾”,保险公司未充分提示被判担责
保险公司作为郭先生持续、稳定的缔约方,对郭先生负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先合同义务,在该保险产品所适用的重疾定义产生重大变化之时,应对郭先生等持续投保的消费者尽到必要、客观、全面的提示说明义务。虽重疾新规系向社会公开发布,但保险人相较于投保人,对重疾新规应具有更为及时、专业、全面的认识。对于甲状腺癌...
确诊重大疾病后,保险公司能否以病人尚处轻症阶段拒赔?
小溪的父亲向某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却被保险公司以病人尚处轻症阶段拒赔,于是起诉至法院(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溪的父亲作为投保人,向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重疾险,小溪为被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重大疾病未按限定方式治疗,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法院为何这样判?|...
因此,保险条款中将“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作为良性脑肿瘤列入保险责任范围的条件,是保险公司通过限定治疗方式排除了被保险人对疾病合理治疗方法的选择权,免除自己的保险责任。此外,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
患肺大泡保险公司以不属于重大疾病拒赔,诉至法院,最终胜诉!
保险公司辩称:不属于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拒赔!一、根据双方签订的人身保险合同的约定,原告所确诊的左肺肺大泡不属于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我司不应向原告支付160000元的保险金。2019年7月25日,原告妻子以原告(保单销售人员)为被保险人向我司投保重大疾病保险保险产品。根据原告民事起诉状及病案资料记载,其于...
投保人做开颅手术才能理赔?保险限制条款不合理,法院判赔10万元
因此,保险公司应依据双方的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进行理赔,即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高女士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为本合同终止。扣除已经支付的2万元,下余保险金8万元应继续支付。同时,高女士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又缴纳的下一年保险费4300元应当返还。综上,枣阳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继续赔偿高女士重大疾病保险金8万元,退还高...
人身保险合同中是否应限制单独解除附加险
结合上述法律规定,由于涉案的两项附加长险分别具有单独的保险条款并单独交费,因此这两项附加长险能否单独解除投保,对朱某具有重大利害关系。考虑到朱某是通过手机网络进行投保,而保险公司未向朱某明确提示或说明相关条款,因此应当认定纸质人身保险合同中载明的格式限制性解除条款对朱某不发生法律效力。据此,朱某主张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