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司法·案例 | 海上危险货物运输案件的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分配
第六十八条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应当依照有关海上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妥善包装,作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其正式名称和性质以及应当采取的预防危害措施书面通知承运人;托运人未通知或者通知有误的,承运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根据情况需要将货物卸下、销毁或者使之不能为害,而不负赔偿责任。托运人对承运人因运输此...
沈小军|论高级别自动驾驶汽车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
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为标的,机动车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实质上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的责任主体“机动车一方”。被保险人需要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是受害人获得机动车责任保险赔付的前提。被保险人的范围不仅影响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和保险费数额,更影响对遭受损害的第三者的救济。
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认定平台公司的责任?| 高院解答来了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依法申请再审本案,请求改判某桔公司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案涉诉讼费用由田某字等被申请人承担。智某、田某字、黄某风、田某提交意见称,一、本案一审中,田某字等人请求某桔公司、某行公司承担的是在平台运营过程中的过错责任,以及事故发生后三方签订合同约...
【普法课堂】承运人投保货物运输险,货物毁损后能否转嫁赔偿责任
我国保险法将保险利益界定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货物运输险的标的是承运的货物,是以对货物的物上权利而成立的保险险种,赔偿范围在于货物损失。虽承运人负有将货物安全运输至目的地的责任义务,但这种责任义务并不表示承运人对货物享有所有权人的保险利益。故即便承运人投保了货物...
吉鹏成 吴惟予|无人船舶碰撞责任保险制度法律问题研究
一、无人船舶与责任保险制度的交互无人船舶作为一种新技术赋能下的交通设备,其“智能化”“无人化”特征对传统的船舶责任保险制度提出了许多挑战。首先,需要明确无人船舶的法律定位,以及其与现行法律中“船舶”概念的关系。其次,结合无人船舶的发展阶段和无人船舶保险制度发展现状,理清无人船舶对碰撞责任保险的具体...
《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发布!尽职免责!失职追责!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依法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www.e993.com)2024年12月20日。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自动驾驶L3枕戈待发 风险责任分配成难题
显然,从L2级到L3级是一个重大跨越,二者的差别是人在驾驶行为中的参与程度不同。对于系统应该怎样承担责任,我国目前的法律仍然是空白。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是基于人是责任主体来制定的,对无人车上路的情形也缺乏规定。2023年11月,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智能...
好意同乘发生事故,责任争议如何厘清?
看法条的话,发生车祸乘客受伤或死亡的话,承担成本的是平台,因为承运人责任险是平台向保险公司买的。平台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司机与乘客无需承担成本,这只是表面上的法律关系。而真实逻辑是:按照平台规定的计价方式,乘客向平台支付了坐网约车从甲地到乙地的成本,司机保留大部分,平台抽水小部分,然后平台从自己的抽水...
罗永明|船载散装化学品污染赔偿责任限制研究
一般规定海商法第204条第1款明确指出船舶所有人、救助人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主体。同时第2款扩张了“船舶所有人”的范围,即船舶所有人包括船舶承租人及船舶经营人。对于光船承租人作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主体没有争议,但对于定期承租人和航次承租人是否为权利主体存在不同的观点和做法。
承运人投保货物运输险,货物毁损后能否转嫁赔偿责任
我国保险法将保险利益界定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货物运输险的标的是承运的货物,是以对货物的物上权利而成立的保险险种,赔偿范围在于货物损失。虽承运人负有将货物安全运输至目的地的责任义务,但这种责任义务并不表示承运人对货物享有所有权人的保险利益。故即便承运人投保了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