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公司履行对赌协议须减资的,协议有效吗?如何回购股权?
投资方与目标公司订立的“对赌协议”在不存在法定无效事由的情况下,目标公司仅以存在股权回购或者金钱补偿约定为由,主张“对赌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投资方主张实际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是否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及股份回购的强制性规定,判决是否支持其诉讼请求。投资方请求目标公司回购股权...
最高法“对赌协议”答问浅读-投资人必看
在笔者看来,一是答疑专家奉行民事法律的适用或纠纷裁判中“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的原则,目的旨在实现维护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平衡,督促当事人及时启动权利救济程序;二是答疑专家认为在处理“对赌协议”纠纷时,既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则,还要考虑当事人为稳定公司经营的商业预期,进行综合判断后进行裁决...
公司用员工权益与员工签署对赌协议 法院:协议无效
但是,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或者与劳动者约定的协议中,不得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合法权利,否则,该规定或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用人单位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履职争议转化为普通民事合同关系纠纷,用违约责任代替履职赔偿,以转嫁用人单位的商业经营风险,此举违反了法律规定,既不符合经营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
对赌协议的20个法律要点
(1)投资方与目标公司订立的“对赌协议”在不存在法定无效事由的情况下,目标公司仅以存在股权回购或者金钱补偿约定为由,主张“对赌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投资方主张实际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是否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及股份回购的强制性规定,判决是否支持其诉讼请求。(2)投资方请求目标公...
万达对赌协议危机化解,实际上是另一种法律与商业安排
对赌协议规定的条件,一般包括三类:第一类是财务业绩指标,比如,收入、利润;第二类是非财务业绩指标,比如,开发某种产品,获得某个专利;第三类是某一约定的事件是否发生,比如首发上市(IPO)、并购交易等。此次大连万达商管集团与投资人的对赌协议规定的条件,属于第一种加第三种,即珠海万达商管在约定的时间内...
投资公司在股权对赌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投资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对赌,即通过与目标公司的股东签订协议,约定当目标公司如期实现双方预设目标时,投资公司给予目标公司股东相应奖励;否则,股东须按照约定的方式回购投资公司的股权或者通过金钱的方式对其予以补偿(www.e993.com)2024年10月4日。根据《九民纪要》的相关规定,该模式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
为签订履行对赌协议获得投资款实施业绩造假的行为如何定性
关于为签订履行对赌协议实施业绩造假骗取投资款的行为性质:第一种意见认为,该行为属于商事欺诈,A公司完全可以按照《收购总协议书》的约定要求D公司承担经济补偿,或通过仲裁、民事诉讼要求责任人员承担民事责任。有关行为不符合刑法第224条明文列举的行为类型,要适用该条的兜底性规定更须慎重,以避免刑事法律过度介入商事...
股权对赌协议的涉税法律问题解析
一、司法活动对于对赌协议认识的统一司法实践对于对赌协议条款的认识分歧,最早源于2021年最高院在“甘肃世恒有色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香港迪亚有限公司与苏州工业园区海富投资有限公司、陆波增资纠纷案”(简称“海富案”)对于“目标公司与投资人对赌无效”的认定。
对赌协议——从法律与财务双角度思考效力问题
对赌协议效力纠纷争议焦点对赌协议的类型多种多样,在我国最常见的主要为以下两种:1.业绩承诺对赌:采用一定的财务指标(如净利润数额)为衡量指标,约定融资方在约定年限内达到约定的财务指标,投资方给予相应的货币或股权奖励;反之,融资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计算方法向投资方支付货币补偿、或向投资方转让股权、或向投资方回购...
“对赌协议”最新法律指导征求意见 与公司“对赌”必须遵守公司法
对此,《会议纪要》给了应当把握处理的规则: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对赌如该协议,如不存在其他影响合同效力事由的,应认定有效。在对赌失败的情形,关于由目标公司的原股东向目标公司承担现金补偿义务的约定,不存在履行的法律障碍,投资方请求履行的,应予支持。但关于由目标公司回购投资方的股权或者向投资方承担现金补偿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