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资新加入的继受股东未实缴,能追加为被执行人对新增资本前...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
公司实缴未完成,全体股东、董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说明
新《公司法》第五十条:[股东未按期出资、出资不足或出资不实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通过上述条款,我们可以明确,新法后,公司股立时各股东的认缴出资额...
未出资的股东在诉讼中出资,就公司对外债务不免责!
二审法院认为,首先,虽然法律规定了股东向公司的出资义务,但这仅是法律就股东出资方式的一般规定,健身公司的债权人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先生和陈女士对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作为特别法律规定,应得到优先适用。其次,债权人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承担...
转让未届出资期限股权的股东能否“金蝉脱壳”?
新《公司法》对于股东转让未届出资期限股权所应承担的责任有明确规定,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股东通过股权交易逃避自身出资义务和对债权人的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未实缴的股权转让无论发生在新《公司法》实施前或实施后,也不论转让人主观上为善意或恶意,都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而且,转让人的补充责任不能约定免除,转让人...
“小案”大道理?? | 股东转让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能否“金蝉...
关于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是否应当承担责任,新《公司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股东通过转让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来逃避自身的出资义务和对债权人的赔偿责任,由此可见,没有出资到位的股东想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全身而退”是不切实际的。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的适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雷石普法 | 公司股权重置应按工商变更登记内容确定股东出资义务
出资款1700万元及利息损失100万元(暂计,实际以1700万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从2008年3月14日起计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从2019年8月20日起计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并对上述款项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2.判令厉某某、卢某某承担本案全部...
法院判决:未实缴出资,历次转让的股东均应对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
问法热线丨公司注销了,可以向股东索赔吗?半岛问法热线聚焦公司...
宋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故姚女士可向法院主张股东张某偿还债务,要求其在未出资金额10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欠付姚女士的钱款及利息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典型案例 | 股东出资纠纷案
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本案中,原告主张其已实缴出资1020万元,其虽向本院提交了由供销集团财务公司确认的转账单,但其提交的纳税扣款单金额与其出资金额不符,中某承德农科公司亦未向中某北京农科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
新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探究——违法减资责任的理解与适用
李非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下称“新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应当退还其收到的资金,减免股东出资的应当恢复原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条填补了原公司法关于违法减资后果及责任的空白,但是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