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不能炒股?纯属误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经商办企业的;(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四)...
中纪委释疑党员能否炒股:四类人不能买卖股票
马森述介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8条是关于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其中,第3项将“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作为违纪情形之一列了出来。关于买卖股票问题,马森述介绍,在1993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的规定。当时在国家证券市场监管...
这些规定,离你不远
可见,“党员不能炒股”是误读,党员依法投资买卖股票行为没有问题。计划生育政策被废止——想多了!另一条受到舆论广泛关注的是现行《条例》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违反计划生育的党员要受到纪律处分,而修订后的《条例》删除了这一款。于是有人发文称,这意味着计划生育政策即将被废止。事实上,现行《条例》中之所以没有...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七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如何把握党员干部违规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行为的认定处理
我们认为工作时间炒股的违规点在于占用工作时间,侵犯的不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或者公共财物管理制度,而是侵犯正常工作秩序,因此以违反工作纪律认定为宜。三是准确判断情节轻重。对于违规投资行为,是否追究纪法责任,还需要研判违纪情节。比如,某区委党校副校长陈某,在工作日的午休时间通过单位配备办公电脑登录个人股票账户买卖...
党纪学习教育问答| 第十六期:党员干部可以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
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党员在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时,存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同时,该条还规定,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
党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会受到什么处分?
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的相关规定。《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纪学习教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④
(六)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工作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
党员干部能投资理财吗?哪些常见投资行为涉嫌违纪违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对党员干部个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列出负面清单,具体分为六项,其中涉及投资方面的有: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该款针对的是依照规定不允许个人从事营利活动的具有...
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透视违规持股的纪法罪问题
一是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持有股票、证券情况。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持有股票基金的情况,以及以委托代持、隐名投资等方式购买的股票基金等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如未按要求如实填报,情节较重的就属隐瞒不报,以违反组织纪律定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