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权”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吗?
公房是指单位职工或者城镇居民基于特殊的身份关系,以低廉的价格从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处承租公房,用于生活的福利分房制度。该类房产所有权人是国家,承租人享有以远低于市场租金的价格对房屋居住、使用的权利。虽然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但公房使用权实际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所以,一旦离婚势必涉及公房承租权的分割,那么在...
关于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规则的适用
如台湾地区“民法”第1057条规定:“夫妻无过失之一方,因判决离婚而陷于生活困难者,他方纵无过失,亦应给予相当之赡养费”,这种规定既要求是因判决离婚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还要求陷于生活困难的一方应该无过失,这就使得协议离婚导致的生活困难者就是无过失也无权要求帮助,也使有过失的当事人虽然生活困难但也无法要求...
新承租人是否需要审查同住人资格?均不符合共同居住人情形下征收...
沈某4认为沈某1、沈某2已享受过福利分房。沈某1一方认为该住房配售单中的新受配人员为沈某6,并不能证明沈某1、沈某2享受过福利分房。另,沈某1、沈某6于2019年3月14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婚后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分割完毕,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沈某1还陈述其在本市没有其他房产。沈某2陈述其婚前有...
关于印发六安市“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规范印章使用范围,除日常工作用印范围和保留的证明事项外,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事实不清或需要国家机关或有关部门审查核实的、上级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限制从事的行为及其他不能加盖印章的不得盖章,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违反规定和越级要求村(居)民委员会盖章。村(居)民委员会要坚持“依法自治、规范管理...
福利分房一朝“领证” 离婚夫妇十年后再争房
陈岩则辩称,房屋是他原单位的福利分房,是基于他的特殊身份取得的,与张芬无关。离婚时,因为考虑张芬抚养孩子,所以让她们母女居住。离婚后,他在交清所有的款项后,才取得的房产证,应属于离婚后的个人财产。法院查明,该房屋面积为60平方米,2004年11月16日,陈岩补交购房款3228元,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现在双方...
评论:福利分房时期就有家庭假离婚
德国则规定,申请社会住房(相当于中国的公租房)的人必须参加社会服务(如助老、助残、社区卫生保洁、社区保安等),而且只有达到一定的积分点数(相当于参加服务的小时数)才有资格申请社会住房(www.e993.com)2024年11月27日。针对因购房目的而违背真实意愿的结(离)婚现象,有人提出应限定离婚时间超过多长时间才能购房,也有人提议借鉴欧美等国打击假...
幼儿园入园规定致3对夫妻离婚(图)
前些年在福利分房时代,有人为了能分到房子办假结婚、假离婚;在房屋拆迁工作中,有人为了多拿房子而办理假离婚。不过,为了让孩子上幼儿园,父母竟办理了离婚,这样的荒唐事想必很少有人能听到,但这种事在南京市建邺区实验幼儿园成了现实。因为该幼儿园规定父母双方的户口必须与孩子的户口在一起,父母一方户口在外地,...
离婚诉讼中军产房分割的法律实践
夫妻承租军队公寓房,离婚后由军人继续使用,非军人方可暂时居住限时腾退军队公寓住房指的是部队分配或出租给军人居住的住房,只有居住和使用权,无其他权利,既不能购买,也不能置换或上市交易。若婚姻关系解除,基于军人配偶身份共同居住的当事人,无权主张居住权;同时不具备福利分房的性质,也不具备一般公有住房所具有的价...
【法院微提醒】最高院:??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但未办理...
《物权法》第14条(或《民法典》第20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所以,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但在协议签订后并未将房屋变更登记至子女名下的,现该子女仅凭上述约定而主张房屋所有权,依据不足,该房屋并未发生物权变动。
钱塘普法 | 夫妻离婚后弱势的一方如何保障“居住权”
我们约在了律所会议室见面,她和我讲了事情的经过,她和她的前夫于1999年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两人名下唯一一套住房(该房系单位福利分房,还未房改)的使用权一人一半。2004年,根据杭州市房改房的相关政策,前夫出钱将整套房产买入,房产证登记在前夫23一人名下,前夫和她写了一份协议,前夫允许她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