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应受合同协议管辖的约束
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据此,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为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人并非被保险人时,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此时的人身保险合同为利他合同,即该保险合同为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当赔!
提示说明义务当赔!引导近日,红寺堡法院审结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保险公司因未就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而败诉,被判决赔偿某银行投保人顾某所欠借款本金87000元。2022年8月29日,借款人顾某从某银行处借款用于借新还旧,同日顾某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突发急性病身故...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保险合同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渝高...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中止期间的相关情况,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拒绝复效的,保险人可以依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要求解除合同,但自合同复效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4.保险合同中约定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计算伤残等级,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主张按照其他标准确定伤残等级的,人民...
人身保险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合同无效!
近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基本案情2019年8月,杨女士以其母亲蒋某为被保险人,以每年5100元向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10万元,合同约定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身故保...
人身保险“睡眠保单”清理工作显实效
5月15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布了人身保险“睡眠保单”清理专项工作情况。此次人身保险“睡眠保单”清理工作自2023年10月起至2024年9月止,持续1年。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清理工作开展以来,各人身保险公司多措并举寻找保单利益相关人,综合采用短信通知、推送官方微信和APP消息、营业场所宣传、电话通知、投递信函、面访等方式,提...
【以案释法】对于涉重大疾病的保险合同纠纷,应以人身伤亡事实根据...
原告池某诉称,原告母亲孟某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个人综合意外险保险》,保险合同约定意外身故保险金40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100000元、突发急性病身故保险金50000元,保险期间自2023年8月3日至2024年8月2日(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2023年10月7日孟某在自家院内剥玉米,因口渴进屋取水时不慎摔倒致头部受伤昏迷,后孟某被送至医院...
建议收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11个裁判规则
因此,保险人有必要如实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特别是其中的免责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明确说明义务,就可能导致保险合同的解除或有关条款的无效。2.关于等待期,人身保险合同往往会约定“等待期”。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内,即使发生保险...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出手!人身保险“睡眠保单”可“一站式”查询
??满期给付保险金未领取的保单:应领未领满期给付保险金大于零并已满一年的人身保险保单。??合同效力中止或终止的保单: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或终止,客户尚未领取现金价值大于零并已满一年的人身保险保单。在实践中,“睡眠保单”并不罕见,尤其是一些投保日期较为久远的保单。但对消费者来说,“睡眠保单”可能意味着...
2家机构因欺骗投保人被罚 业内:消费者投保时应多关注保险合同中的...
消费者投保时需关注免责条款等合同细节为了减少欺骗投保人行为的发生,监管在近两年也发布了多项政策规定、采取必要整治行动,强化保险销售行为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早在2021年,原银保监会就深入开展了人身险市场乱象治理专项工作。在销售行为方面,重点治理销售过程中误导消费者、异化产品、管理失当等行为。2023...
桑罗婷 杨文丛|船舶保险合同中“第一受益人”条款的理论溯源与...
保险法第18条“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中……”的措辞,是否可以解释为已经明确限定了受益人只能存在于人身保险合同中、明确排除了财产保险合同中可以存在受益人,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有学者认为,保险法第18条的规定已经明确了受益人只能存在于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法虽将受益人概念置于保险合同一般规定部分,但该法第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