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
第四个是莱佛士国际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香港仲裁裁决案。该案明确,仲裁庭仅在裁决理由的事实认定和说理部分对非属其管辖的争议进行评判,但并未在裁决主文中涉及相关争议的,不构成“超裁”。该案很好地诠释了原《安排》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有关“超裁”的规定,对同类案件处理具有示范作用,充分彰显了司法对仲裁的支持。
【以案释法】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这点要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该规定中的十五日起诉期间属于法定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其次,该规定中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为有管辖权的法院,而非任意其他法院。A公司向无管辖权的法院...
哪些劳动争议适用终局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明确,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
“两高”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第三条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一)以放弃债权、...
新规速递|2024年最新司法解释《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
本解释所称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第二条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
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重要条款解读(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一)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仲裁的,适用本规则(www.e993.com)2024年12月18日。当事人对仲裁适用的规则或程序事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该约定无法执行或者与仲裁地强制性法律规定相抵触的除外。(二)当事人约定适用本规则但未约定仲裁机构的,视为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本会仲裁。张洪:根据前述规定,如果当事人...
执行实务 | “拒执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附《拒执罪申请书》
四、案件的管辖规定“拒执罪”的刑事自诉一般是由执行法院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五、拒执罪申请书范例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事项:申请贵院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被执行人陈某某的刑事责任。
【提示】上海法院发布涉“三特定”临时仲裁及“境外仲裁业务机构...
(三)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四)仲裁程序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案件;(五)仲裁程序中向人民法院申请支持调查取证案件。三、针对本规定第一、二条所列情形,当事人向本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指定由下列法院管辖:(一)属于金融民商事纠纷的,由上海金融法院管辖;...
陆欣梓 何隽铭|部分裁决在我国撤销与不予执行的实证研究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审判实践中已有法院对中间裁决不具有终局约束力作出了明确认定,如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指出:“中间裁决不是终局的,不是最终裁决的组成部分,不能得到法院的执行。”对于部分裁决的终局性,除前述仲裁规则外,也获得了立法规则及审判实践的肯定,具体论述请见后文。
李鑫玉|论紧急仲裁员临时措施决定的执行困境与纾解路径
实践中,执行紧急仲裁员临时措施决定面临的三个主要困境:紧急仲裁员的性质与法律定位尚未明确、紧急仲裁员临时措施决定的性质为命令还是裁决以及该决定是否具有终局性。为了更好地促进紧急仲裁员临时措施决定的可执行性,通过分析部分纾解路径,其一是新加坡、中国香港通过修改立法的形式对紧急仲裁员的决定予以认可;其二是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