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语的判决|非法采矿案例分析之王某非法采矿罪
首先,《刑法》并没有规定“非法开采土石方罪”,王某没有犯罪,更没有触犯非法采矿罪;其次,并不是王某触犯了非法采矿罪;最后,公诉机关指控王某涉嫌非法采矿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应当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对王某的强制措施并应当依法宣判王某无罪。2、公诉机关指控王某构成非法采矿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38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刘某桂与刘某等人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经事先通谋,共同在长江河道禁采期内非法盗采江砂,价值475447.2元,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属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关于管辖权问题,经查,被告人刘某桂犯罪行为实施地及其居住地均不在江西...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3年第1-12期案例裁判要旨汇总丨实务方圆
通过非公平竞争方式缔结此类行政协议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构成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除确认协议无效会危及公共安全等少数例外情形,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确认该行政协议无效。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3年第10期1.文昌盈海清澜水务有限公司与海南省文昌市生态环境局等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8批指导性案例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刘某桂与刘某等人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经事先通谋,共同在长江河道禁采期内非法盗采江砂,价值475447.2元,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属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关于管辖权问题,经查,被告人刘某桂犯罪行为实施地及其居住地均不在江西...
非法采矿罪中“非法”的实质解释
在对非法采矿罪保护法益的理解中,无论是学界还是实务部门,晚近都愈发强调生态法益的重要性(www.e993.com)2024年10月21日。例如,近来有观点就指出:“将非法采矿罪的保护法益定位于包含自然利益和人类利益的环境法益,能够凸显法律保护利益的重要性。”202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的意见》也指出...
【普法宣传】最高法发布涉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胡仕浩介绍典型案例的有关情况。一、背景介绍案例作为司法产品,是法律实施和政策落实的晴雨表,承载着人民法院对公平正义的判断和裁量,也蕴含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知和期待。社会公众特别是民营经济人士对产权保护和人身安全非常关心,希望法律能够成为他们安身立命的护身符。从法律实施来看,法...
喜报!江西法院一案例入选最高法院第38批指导性案例
最高法院公布了第38批指导性案例江西法院一案例入选指导性案例212号刘某桂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关键词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非法采矿/非法采砂/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二、裁判要点1.跨行政区划的非法采砂刑事案件,可以由非法开采行为实施地、矿产品运输始发地、途径地、目...
农场主平整土坡被控非法采矿追刑责 | 深度聚焦
胡锐谨表示,销赃数额和矿产品价值是两个概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非法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根据销赃数额认定;无销赃数额,销赃数额难以查证,或者根据销赃数额认定明显不合理的,根据矿产品价格和数量认定”。
指导性案例212号:刘某桂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3年10月20日发布)关键词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非法采矿/非法采砂/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裁判要点1.跨行政区划的非法采砂刑事案件,可以由非法开采行为实施地、矿产品运输始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等与犯罪行为相关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