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纸质处方使用量大的必查
定点零售药店应按照医保部门关于药品追溯码有关规定,应用药品追溯码,确保调剂外配处方药品可追溯。03强化医保药品处方流转管理原则上,定点零售药店凭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销售的药品,符合规定的可以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暂不接受本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外配处方。各地医保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医疗保障...
国家医保局发文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
通知明确,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调剂外配处方时,应认真检查处方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核准处方用药信息、有效期等以及参保人信息,发现问题的可以拒绝调剂,并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反映存疑外配处方线索。原则上,定点零售药店凭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销售的药品,符合规定的可以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暂不接受...
药品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合规指南
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的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建立产品购销台账,索取随货同行清单和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和随货同行清单保存期限为5年,且应存放于营业场所备查。4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关于印发《湖南省常态短缺药品储备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
第一条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机制健全、渠道通畅、反应迅速、管理规范的全省常态短缺药品储备管理体系,加强短缺药品监测保供,满足我省医疗机构对常态短缺药品的临床需求,最大程度保证群众用药,根据《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常态短缺药品是指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困难的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终止生产药品或者关闭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由原发证部门缴销。
药品惩罚性赔偿制度日臻完善
药品惩罚性赔偿制度始于《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其中第144条第三款规定: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此次《解释》规定,对于“知假买假”者以合理生活消费需要为...
刚刚!NMPA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地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评估制度,强化对地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第十一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需要,按规定程序设置或者指定医疗器械专业技术机构,依法承担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所需的审评、检验、检查、警戒等工作。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鸡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野生药材收购许可证办理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鸡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安全监管股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股长、主管局长二、权力行使依据《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第十六条:“收购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的经营者,应当取得《野生药材收购许可证》”。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效期管理指引)
效期管理指引目前国内对拆零药品及药品开启后有效期无明确规定,一般将药品拆零重新分包装及药品开启后效期分两种情况管理。一、药品拆零后重新分包装的效期口服固定制剂按药品拆零重新包装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重新包装产品的有效期不能超过原始包装的有效期。该效期标示规定不包括其他剂型(如无菌、液体外用制剂...
等级医院创建|药品拆零管理制度(药品拆零重新分包装和开启后效期...
目前国内对拆零药品及药品开启后有效期无明确规定,一般将药品拆零重新分包装及药品开启后效期分两种情况管理。一、药品拆零后重新分包装的效期口服固定制剂按药品拆零重新包装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重新包装产品的有效期不能超过原始包装的有效期。该效期标示规定不包括其他剂型(如无菌、液体外用制剂)的重新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