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严禁财产保险公司将线下业务通过互联网方式拓展经营...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8月9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指出,符合条件的财产保险公司,原则上可将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经营区域拓展至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并及时向拓展地的派出机构报告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拓展情况。严禁财产...
...管理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
《通知》从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等方面设立了条件,为做好政策衔接,条件与前期《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财产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经营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条件基本保持一致。三是明确可以拓展经营区域的险种范围。支持财产保险公司依托互联网特定场景开发小额...
21解读|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再细化 明确经营条件、经营区域等...
同时,《通知》要求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相关中介业务需具有三年以上财产保险业务经营经验,且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为全国性机构。《通知》明确了财险公司所有类型产品的不同经营区域要求,对于符合《通知》条件的财产保险公司,原则上可将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经营区域拓展至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
保险复苏周期下,中国再保险(1508.HK)经营业绩全面提升
与此同时,中国再保还以数据、产品、产业融合为抓手,助力行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比如,牵头参与《人身保险业第四套经验生命表及粤港澳大湾区经验生命表》编制、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检视等行业重点项目,赋能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在储蓄型业务方面,中国再保合理把握境内储蓄型业务承保节奏,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境内储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非金融机构不得成为养老保险公司控制类股东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养老保险公司,是指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主要经营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和养老基金管理业务的专业性人身保险公司。前款所称养老基金,是指养老保险公司接受委托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等养老资金。
保险公司年度经营评价出炉:太平人寿等7家连续8年拿A 中韩人寿等12...
财联社12月28日讯(记者夏淑媛)近日,保险业协会披露2022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共涉及157家保险公司(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其中财产险公司78家,A类23家,B类49家,C类6家;人身险公司79家,A类18家,B类55家,C类6家。据财联社记者观察,在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中,已经连续两年无D类机构。整体来看,在2022年度经营评价...
重磅全文 | 2024中国保险竞争力研究报告
偿付能力方面,2023年,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7.1%,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8.2%,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体现出核心资本补充能力落后于保险业务增长规模。具体来看,财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显著优于人身保险公司,其综合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高达238.2%和206.2%,而人身保险公司的相应比率则为18...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是中国一家领先的综合性保险集团公司,通过附属公司为全国各地的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广泛的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专业健康保险、养老金产品及服务。本公司还通过附属公司管理及运用保险资金并开展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公司通过旗下子公司提供各类风险保障、财富规划以及资产管理等产品和服务。公司主要通过太保寿险为客户...
人身险行业推进落实“报行合一”
《通知》要求,人身保险总公司应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强化回溯分析。应当将“报行合一”执行情况纳入内部审计项目,加大对各部门、各级分支机构的专项审计,强化银保业务财经纪律监督。某大型人身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加强对总、分公司的费用监控,避免不合理的费用超支,及时发现实际经营中存在的...
行业周报丨监管对银保渠道“报行合一”再提要求;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1月19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银行代理渠道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在“报行合一”政策中的责任,要求保险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以出单费、信息费等名义向银行代理渠道支付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这是继2023年8月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10月发布《关于银保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