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
二十九号文件制止乱占滥用耕地加强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京政发〔1982〕23号)发布以后划定的宅基地,按每户最高不超过0.3亩确定宅基地面积认定标准;宅基地的实测占地面积未达到面积标准的,按照实测占地面积予以确权登记;实测占地面积大于面积标准的,按照现行规定面积标准予以确权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和证书的附记栏中注明...
权威发布|《贵阳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条例》10月1日正式施行
在规划和管控方面,结合贵阳市农村实际,明确了新建住宅的宅基地面积、建筑层高和建筑面积等标准,以及附属用房的层数、层高和建筑面积标准。同时,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不予批准情形等也作了详细规定。针对贵阳市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农村村民建房需求,《条例》将此区域的建房情形作为特别条款单列,在...
【媒体解读】《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审议通过
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为,新批准农村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建筑面积控制在280平方米以内,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根据功能需要可以增设梯间和功能用房,3层部分建筑高度≤11米,设梯间和功能用房的建筑高度≤14米。村民公寓式住宅,每户村(居)民可以选择1套或者多套公寓式住宅,每户总申请的建筑面积控制在...
【推荐阅读】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相关规定一览
推动各地制定省内统一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探索对增量宅基地实行集约有奖、对存量宅基地实行退出有偿。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2019年6月17日,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开展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
宅基地实际使用面积超过审批确认的部分,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1993年11月1日《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后,未经批准占用宅基地建房,符合建房资格且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公告30天无异议的,按规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补办用地审批手续,根据批准的面积确定宅基地使用权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
陈洁洁|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现实阻碍与突破思路
例如,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对退还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按7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超出规定面积标准的,按35元/平方米给予补偿,补偿面积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宁夏平罗县以270平方米为标准面积,为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设定了8000元、9000元和10000元这三个等级的收储价格,平均给予的补偿标准约为30至37元/平方米。经济发展水平的...
北京拟全面查清宅基地底数并登记颁证
批准占用宅基地的,按照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没有履行批准手续建房占用宅基地的,在充分考虑北京市宅基地管理政策历史沿革以及社会公平性的情况下,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兼顾公平”的原则,对于1982年以后划定的宅基地,按每户最高不超过0.3亩确定宅基地面积认定标准;对于1982年以前划定的宅基地,面积认定标准另行规定。
一月一主题 | 农村宅基地常见问题
4.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宅的;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3)哪些情况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1.年龄未满20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本村村民将原宅基地及地上建筑物出卖、出租、赠与或改为经营场所的;...
“鼓励农民放弃宅基地进城买房”背后:有偿退出已试点多年 专家称...
有人担心如果农民损失宅基地会不会流离失所,程雪阳认为,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只有进城落户的农民才能有偿退出宅基地,只要这个规定得到严格落实,就不会带来他们担心的问题。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明确提到,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