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连带责任如何在清算赔偿案件中适用?| 至正-案例分析
清算组成员构成共同故意的,应当对债权人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清算组中有成员存在过失的,应当进一步判断清算组成员的行为是否足以造成全部损害,若部分行为足以造成全部损害,部分行为不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可以对造成部分损害的行为人适用部分连带责任。
学习贯彻《民法典》_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委托代理第三节代理终止第八章民事责任第九章诉讼时效第十章期间计算第二编物权第一分编通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不动产登记第二节动产交付第三节其他规定...
代办公司员工作为清算组成员的责任承担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组未按照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本案中,首先,A公司结欠郝某的债务经民事调解...
新《公司法》关于清算制度需注意的四个问题
依新《公司法》第232条规定,清算组由董事组成,其既是清算义务人又是清算组成员,似无把其列入可以提起指定清算组申请主体范围之必要。但是,实践中一些董事可能对组成清算组无能为力,或虽组成清算组但完成清算义务出现障碍,而新《公司法》规定利害关系人申请指定清算组之目的在于尽可能促使及时进行公司清算,赋予董事这...
专业文章丨新《公司法》解读:公司高管的履职权利义务清单
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9.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担任公司清算组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款:清算组由董事组成,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另选他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章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第八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九章公司债券第十章公司财务、会计第十一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十二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三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第十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不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到底要不要承担清算责任? | 法护营商小剧场
旧《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和控股股东组成,以上人员也称为“清算义务人”。清算组成员应当积极行使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债权债务、处理与清算公司相关的业务等职权。如果清算义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财产流失、损毁或灭失,债权...
新公司法框架下的民事责任和义务
公司法对相应的法律责任、义务及其承担主体作了规定。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划分,可分为公司责任、分公司责任、子公司责任、董事会责任、董监高责任、股东责任、实际控制人责任等。从法律责任的类型划分,可分为社会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四种类型。其中,民事责任从承担方式划分,又可分为法律后果(含民事...
新公司法下董事如何防范和规避清算责任风险
(一)新公司法下的董事清算责任新公司法对标《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以下简称“现行公司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清算制度,明确了清算义务人及其责任。就此,在新公司法下的董事清算责任,主要体现在“清算义务人的职责”以及“清算组成员的职责”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公司法》修订法律全文
第七章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第八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九章公司债券第十章公司财务、会计第十一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十二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三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第十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