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自放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
第二十条总部快递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使用其商标、字号、快递运单及其配套的信息系统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实施统一管理,履行统一管理责任。总部快递企业应当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制度和机制,对使用其商标、字号、快递运单及其配套的信息系统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实施合理的管理措施,保障向用户正常提供快递服务。第...
【网信普法】不得擅自放服务站!快递新规3月1日起施行
其中规定,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不得抛扔、踩踏快件;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按照约定在承诺的时限内将快件投递到收件地址、收件人。全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22号《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2月8日经第2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部长...
普法宣传丨快递不得擅自放快递柜!《快递市场管理办法》3月1日起...
其中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相关规定具体来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收件人可以签字或者其他易于辨认、保存的明示方式确认收到快件,也可指定代收人验收快件和确认收到快件。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能当面验收...
市场监管总局举行快递业五项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
一方面,关注胶带、快递运单等包装材料的减量,比如实施《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推动电子运单替代纸质运单,将原来的三联运单变为一联的“小面单”;实施《邮政业封装用胶带》系列行业标准,推广使用45毫米及以下的“瘦身胶带”等。另一方面,关注电子商务、制造业、农业等上下游产业链协同,给出科学的包装操作指引。比如,目...
新修订《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公布,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智能...
(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此外,《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含电子运单)制作、使用、保管、销毁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保护快递运单信息安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码...
2024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 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
条例还规定,快递员无法或者跟收件人联系不上的时候,至少要发送两次派件信息,中间间隔不得少于8小时(www.e993.com)2024年10月17日。如果第二次发送信息给收件人,24小时后收件人还没回复的,快递企业再根据寄件人要求对快件进行处理。记者注意到,为规范和提升快递服务,《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鼓励电子商务经营者为收件人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快递服务选...
不妨将“隐私运单”升级为强制性国标
相较此前一目了然的电子运单,隐私运单需要使用手持终端扫描具体信息后才能进行投递,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投递员的工作。加之隐私运单的虚拟号码常常会出现被屏蔽或拒接,导致有时联系不上收件人,影响配送效率。此外,部分快递柜和快递驿站尚未完全应用兼容虚拟号功能,无法对隐私运单的快递进行分类存放,增加了末端配送难度。
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放驿站!芜湖最新明确_芜湖市政务公开平台
第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委托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经营快递业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超越许可范围委托、受托经营快递业务。第二十条??总部快递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使用其商标、字号、快递运单及其配套的信息系统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实施统一管理,履行统一管理责任...
交通运输部: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快递柜,违者最高罚3万
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23年第22号令,下称《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收件人可以签字或者其他易于辨认、保存的明示方式确认收到快件,也可指定代收人验收快件和确认收到快件。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能当面验收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用户...
交通运输部发布《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同时,《办法》提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的范围,应当限于履行快递服务合同所必需,不得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含电子运单)制作、使用、保管、销毁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保护快递运单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