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2期:《打通痛点、难点、堵点(上)》之《土地清理护民利》
为破解集体土地流转使用“历史欠账”,攀枝花市仁和区纪委监委以农村集体合同清理规范为切口,在全区范围内推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清理整治,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知家底、明去向、破难题、挖潜力,保障村集体合法权益和群众切身利益。正文以此为契机,攀枝花市仁和区纪委监委与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联...
最高院案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能否调整
最高院作出最高法民再205号民事判决:一、撤销(2020)川民终1440号民事判决;二、撤销(2019)川01民初4852号民事判决;三、承基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龙泉驿区规划局支付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本金24260834元,并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的标准向龙泉驿区规划局支付滞纳金(以5852167元为基数,从2018年6月1日...
专访土流网伍勇:数字化激活土地产能,创新流转模式赋能农业转型
土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国内最大的数字化土地资产运营服务商,致力于联合政企银提升中国农村土地的流通性与价值,旗下有“土流网”、“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及“土流数科”等平台。步入位于湖南省长沙市的土流网总部大厅,一面名为“土流网全国土地流转大数据”的巨型显示屏映入眼帘。土流网创始人伍勇兴奋介...
陵城区法院一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农民事典型案例
2014年8月3日,朱某某在任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某村民委员会名义与外村村民于某某签订《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约定将某村50亩土地流转给于某某经营,流转时间为2014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0日止。流转费为每亩每年400元。且双方约定,若村民委员会提前收回土地,按剩余种植年限每年每亩600元的标准对于某某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六条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广东:规范交易市场秩序,促进土地高效流转
据广东政府网消息,《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已经2023年10月8日十四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4号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管理规定》共24条,旨在规范交易市场秩序、促进土地高效流转、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明确国有建设...
如何在新时期让土地集中流转“流”出活力
2020年以来,全镇共流转土地13000亩,其中耕地9000亩,耕地流转率81.1%,分别高出全县、全市平均16个百分点和6.6个百分点(南丰县平均流转率65.17%,抚州市平均流转率74.52%),发展水稻种植面积9000亩、设施蔬菜800亩、道地药材500亩、蓝莓500亩、罗汉果200亩、南丰蜜桔1500亩、油茶500亩,带动村民家门口就业1200余人,人均年...
【每日一法】村支书擅自对外发包50亩土地,法院判了!
村干部不能对外发包土地案情简介朱某在担任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村民委员会名义与外村村民于某签订《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约定将该村50亩土地流转给于某经营,流转时间为11年,流转费为每亩每年400元。双方约定,若村民委员会提前收回土地,按剩余种植年限每年每亩600元的标准对于某进行赔偿。后双方实际履行合同,于...
未经民主议定程序 村干部擅自以村委会名义对外发包土地行为无效
据最高法通报,2014年8月3日,朱某某在任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某村民委员会名义与外村村民于某某签订《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约定将某村50亩土地流转给于某某经营,流转时间为2014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0日止。流转费为每亩每年400元。且双方约定,若村民委员会提前收回土地,按剩余种植年限每年每亩600元的标准对...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农民事典型案例
流转费为每亩每年400元。且双方约定,若村民委员会提前收回土地,按剩余种植年限每年每亩600元的标准对于某某进行赔偿。后双方实际履行合同,于某某将土地承包费全部支付给朱某某。朱某某离任后,村民委员会以朱某某未经民主议定程序私自将村集体土地发包给外村村民于某某,侵害了村集体合法权益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