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十大重点条款解读(中)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仅包括5类,分别是: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根据商品性质且在消费者购买时已经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七条进一步明确,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等领域作出专门...
《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限缩法定的无理由退货范围;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标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得作消费者默认同意的选项。同时,未经消费者确认,不得拒绝无理由退货。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平台、直播间和主播“人人有责”近五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增长10....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1日起正式生效,这些规定都是...
一是禁止“刷单炒信”,《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虚构交易信息、经营数据,不得篡改、伪造、隐匿用户评价等,防止欺骗、误导消费者;二是禁止“强制搭售”,《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经营者通过搭配、组合等方式提供商品服务的,应当以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与时俱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施行 对预付式消费、直播...
《条例》重点关注了这类问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做了细化。况旭说,《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下一步,我们将大力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守护...
二手车纠纷案件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法律适用探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要求经营者对格式条款进行显著提示、不得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但没有针对具体格式条款情形作出规范。而《条例》第十七条对格式条款限制情形进行了不完全列举规范:“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
法制专刊(2024年第8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
浅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关于预付式消费新规
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预付式消费从“合同形式、合同内容、产品服务的质量和价格维持、重大经营风险和经营状况变动情形下的经营者义务”几个维度作出细化和完善,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新规进行解读。二、明确订立书面合同,细化合同内容,消费者维权有据可循...
【3.15普法】如何合理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网购维权十大亮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这是消费者最核心的权益,经营者必须确保其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不会对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造成任何损害。《条例》第七条明确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包括以奖励、赠送、试用等...
画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三)
《消保条例》第十七条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