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监督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管业务方面的保密规定。第五条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第六条机关、单位实行保密...
敲黑板!关于保密事项范围的知识点
保密事项范围没有对相关事项作出规定的,一般不得定密(不明确事项定密除外);作出相应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等进行确定。“不得比照类推”,是指依据保密事项范围定密时,不得突破保密事项范围规定的特定国家秘密事项的限制条件,对不符合限制条件的类似事项定密。例如,当保密事项范围目录明确规定某...
9月1日施行!新修订保密法《实施条例》公布,重点内容有这四点...
第四条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监督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管业务方面的保密规定。第五条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第六条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修订公布
第四条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监督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管业务方面的保密规定。第五条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第六条机关、单位实行保密...
9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修订公布
第四条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监督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管业务方面的保密规定。第五条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四条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监督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管业务方面的保密规定(www.e993.com)2024年7月27日。第五条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公布 2024年9...
第四条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监督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管业务方面的保密规定。第五条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
> 国务院文件 > 综合政务 > 保密工作
第四条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监督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管业务方面的保密规定。第五条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
司法部、国家保密局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
答:为进一步提升定密工作的精准性、科学性,《条例》对定密管理制度作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一是明确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制定修订要求。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以明确、直观的方式列明国家秘密事项、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和定密依据。《条例》明确,有定密权限的机关、单位应当依据本行业、本领域以及相关行业、领域保密事项范围...
@河西人一分钟学保密(第六十六期):防泄密应当从“源头”抓起...
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定密是保密管理的基础性、源头性工作,也是保密工作中理论性、规范性较强的问题。特别是随着保密事项范围的不断修订完善,定密工作的专业性、精准性也在不断增强。保密事项范围保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秘密及其...